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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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普安先生关于股票质押情况的通知,陈普安先生持有公司23,274,24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其中,高管限售锁定股为17,455,680股)。陈普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5,526,400股高管限售锁定股质押给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双方已就该质押行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截止2013年11月27日,陈普安先生累计质押5,526,400股公司股票。陈普安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的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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