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 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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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也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要从根本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建立长效…
化解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也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要从根本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当前,诸多行业日益突出的产能过剩问题,困扰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产能过剩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发酵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引发企业关停、职工下岗、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资源能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如果不能妥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不仅将使现存的问题进一步扩大,甚至会引发诸多新矛盾,影响经济发展的进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已经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消除系统性风险、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相关各方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全力推进。这是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思想基础。
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要在十八大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精神的指引下,建立、完善法治环境和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能过剩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但是,我国这样范围如此之广、数量如此之大、影响如此之深的产能过剩有着独特的产生原因,是非市场化的因素扭曲了市场竞争环境的结果。
因此,建立长效机制,就要求相关部门在新一轮改革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政府管理,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要与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我国部分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发生深刻变革的大环境下产生的。我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想单纯依靠外部市场的快速复苏是不现实的,必须充分依靠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大力开发国内需求的同时,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
因此,建立长效机制,要求钢铁企业深化改革,加快调整,彻底摒弃粗放的发展理念,从机制体制上开展新一轮的市场化再造,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加快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的步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无序竞争和资源消耗。
此次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决策。钢铁行业的各级主管部门和钢铁企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性,形成合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构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