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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展示管理层信心 华菱钢铁调整限制性股票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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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晚间,华菱钢铁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08年7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置方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再次出资0.92元/股获得因业绩未达标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加上此前的个人出资3.6元…

16日晚间,华菱钢铁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08年7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置方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再次出资0.92元/股获得因业绩未达标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加上此前的个人出资3.6元/股,激励对象的累计持股成本将达到4.52元/股。而华菱钢铁前2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才1.83元/股,激励对象的持股成本远高于市场价格。

    华菱钢铁2008年7月对公司董事和管理层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华菱钢铁当时从二级市场回购了343万股股票,授予给37个激励对象。当时回购股票的成本为7.2元/股,回购资金由公司和激励对象各出一半,激励对象个人支付了3.6元/股。

    “授予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只有在业绩达标的情况下才能解锁,激励对象获得自由流通的股票,从而获得激励收益。”华菱钢铁董秘阳向宏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但没想到实施后不久行业环境急转直下,公司业绩下滑,业绩指标未能达到激励计划所设定的指标,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

    2008年7月华菱钢铁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如果业绩未达标,则将实施惩罚性条款,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回购时,若该时点市场价格低于授予价格7.2元时,则公司向激励对象支付市价的一半,激励对象将遭受损失;若该时点市场价格高于授予价格7.2元时,则公司也只需向激励对象支付其个人出资的3.6元,激励对象不能享受股价上涨的利益。

    阳向宏表示,“股权激励其实是把双刃剑。若业绩不能达标,激励对象最多也只能收回投资成本,而且还是在不计财务成本的情况下。若回购时股价低于7.2元,激励对象还将承担股价下跌的损失。这是非常严格的约束性条款,这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

    按照原来的方案,由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华菱钢铁前2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只有1.83元/股,激励对象只能收回0.92元/股,而其个人出资是3.6元/股,个人损失2.69元/股。这种方案下,激励对象将不再持有限制性股票。

    而根据此次华菱钢铁公告的方案,激励对象将再次向公司支付一定的对价,从而获得可流通的股票。激励对象将向公司支付前2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1.83元/股的一半。“2008年7月激励对象个人支付了3.6元/股的成本,现在再支付0.92元/股,激励对象的持股成本实际上达到了4.52元/股,这远高于市场价格。”阳向宏表示,“调整后的方案与原方案相比,管理层的即期损失没有实质性差异。调整后的方案既充分坚持了原来激励方案的惩罚性质,激励对象又继续持有公司股票,体现了对公司未来的信心。”

    按照公司公告,该调整方案已经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和股东大会批准。

    市场人士分析,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华菱钢铁管理层以这么高价格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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