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加快淘汰钢铁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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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确保2013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与此同时,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火电2…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确保2013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与此同时,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火电200万千瓦以上、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水泥7345万吨、电解铝27.3万吨、煤炭4500万吨、焦炭1405万吨。同时发改委也将加大PM2.5治理力度。
《通知》指出,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上项目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的地区,暂缓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查。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新上“两高”项目的能效、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同规模领先水平。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通知》还要求,结合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重点,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公告企业名单,加强监督检查,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生产线)力争2013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12月底前彻底拆除,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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