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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总公司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来源:首钢日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首钢总公司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首钢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能源环保部作为此项工作的专业部门,于日前组织完成了总公司2009至2012年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统计分析,并形成数据报告报送到北京…

首钢总公司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首钢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能源环保部作为此项工作的专业部门,于日前组织完成了总公司2009至2012年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统计分析,并形成数据报告报送到北京市相关部门。

    按照北京市关于二氧化碳排放历史数据填报和未来3年碳排放增量预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总公司要报告2009至2012年二氧化碳历史排放数据,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配额核算。由于2009至2012年这个时间段,横跨首钢石景山钢铁主流程停产前后,排放数据差距较大。同时,生产期间生产与非生产用电历史计量数据不能分开,给统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能源环保部全体人员迎难而上,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克服了上报时限短、统计工作量大等困难,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了总公司2009至2012年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统计分析,形成数据报告报送北京市,下一步将迎接中节能咨询公司来首钢进行核查工作。

    碳排放权交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能源环保部作为首钢前期介入此项工作的专业部门,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次新挑战、一次新机遇,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扎实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从2012年北京市启动此项工作后,就积极配合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并成立了包括能源基础管理所有人员参加的工作团队。同时,组织人员加强政策学习并与政府相关部门、环交所等单位积极沟通,跟踪碳排放试点工作动态,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为全面完成数据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保护环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国政府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履行国际责任,于2009年11月26日公布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为完成这项艰巨任务,2011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明确了各地区“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额度指标,其中北京市下降额度指标为18%。

    北京市于2012年3月,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部署了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各项筹备工作,成立了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组建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企业联盟、中介咨询及核证机构联盟和绿色金融机构三个联盟,启动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电子平台系统。近日,北京市启动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历史数据报告报送及第三方核查工作,标志着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进入了实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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