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全方位酝酿煤炭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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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兰州市煤炭经营流通领域的发展因受管理粗放、监管不力、经营分散等因素制约,市场秩序较为混乱:除为数不多的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外,多数经营摊点属于家族式、外租式的经营模式,…
长期以来,兰州市煤炭经营流通领域的发展因受管理粗放、监管不力、经营分散等因素制约,市场秩序较为混乱:除为数不多的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外,多数经营摊点属于家族式、外租式的经营模式,且很多企业都分布在城区的居民和闹市区中;多数煤炭经营企业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存在部分摊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欺诈经营问题,经营秩序较为混乱,大量有烟煤、劣质煤趁机大肆进入兰州市场,在生产生活领域大量使用,给兰州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此,兰州市把治理和整顿煤炭市场作为城市环境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建联合执法组对近郊四区的煤炭销售市场进行检查和整顿,取缔了多家无证经营和防污不达标的煤炭销售企业,为改善兰州市空气质量付出了很多努力。然而,依靠联合执法堵住不合法的煤炭销售只能在一定时段内取得效果,当执法的“浪潮”退去后,被取缔的企业往往会悄悄地死灰复燃,随着时间的推移,恢复其杂乱无序原貌的事例数不胜数。如何引导煤炭销售市场走向正轨,既能满足市民的现实需求,又不会影响城市整体环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直是有关主管部门思考并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不久前,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兰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至此,兰州市在煤炭市场监管领域的本土性政策法律依据呼之欲出。在此基础上,打破原来的混乱格局、梳理和优化煤炭流通体系、实施源头治理、规范销售行为成为破题之举,由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兰州煤炭专营市场随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兰州市煤炭经营市场监管也由此步入了“变堵为疏”,规范化经营的新阶段。
专项地方性法规即将出台
为了能尽快使煤炭市场整顿执法和市场疏导有据可依,今年3月,市工信委专门成立了立法课题组,在前期调研、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撰写了《兰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讨论稿)。目前,该条例已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条例规定,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等中心城区不得设立煤炭交易市场,在城郊接合部建立规模化、开放性的煤炭专营市场,吸纳有经验资格的企业入驻市场定点经营。煤炭经营市场应当建立完善的二级煤炭定点配送网络,实行统一的煤炭配送制度。条例还规定,在冬季采暖期,兰州市将对大型电厂派驻煤质监督员驻厂监控。同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查处和取缔劣质煤流向中心城区。
兰州市政府在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兰州市煤炭市场除为数不多的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外,多数经营摊点属于家族氏、外租式的经营模式,且很多企业都分布在城区的居民区和闹市区中。多数煤炭经营企业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存在部分摊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欺诈经营问题,经营秩序较为混乱。2012年9月,市政府以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兰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但该办法的试用期只有一年,且办法本身不具更高层次的法律效力,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清理整顿、处罚、扣查以及路口查堵、电厂用煤监管等工作至今仍然无法可依。因此,兰州市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解决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中各部门职责不清、衔接不够、重复执法、执法不严和无法可依的问题,从源头上堵住有烟煤、劣质煤进入生产领域和流通市场。
市场新型煤炭堆场有望改变现状
据兰州市工信委电力与交通物流处处长赵强介绍,目前,兰州市具有煤炭经营资质企业72户,其中近郊四区56户。全市年消耗煤炭约1400万吨,其中西固热电等三大电厂消耗600万吨,工业企业消耗450万吨,民用取暖锅炉消耗300万吨,餐饮业和居民生活消耗50万吨。全市煤炭经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煤炭市场散乱,大多数煤炭堆场靠外租或挂靠经营,上规模的市场少,尚未形成经营规范、储存设施及配送网络完善的大型专业化市场。同时,市场经营无序,有资质与无资质企业并存,优质煤与劣质煤混杂,使污染治理难度加大。此外,煤炭市场监管不到位,没有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清理整顿、处罚、查扣以及路口查堵、电厂用煤监管等方面,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在全市治污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过程中,市工信委根据自身职责范围,重点对工业企业排污和淘汰落后产能以及煤炭市场进行了监管,派遣专人进驻三大电厂对用煤质量和数量进行24小时监控。同时,在帮助企业协调用煤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煤炭市场的抽检频次,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6个卡口全天候监控查堵有烟块煤,有效地遏制了不合格煤炭流入市场。赵强说:“通过多部门联合整治、日常巡查等方式,对市区内的煤炭经营市场采取高压态势,坚持取缔与重罚并举,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取缔90户无证非法经营摊点,近郊四区煤炭经营市场停止了有烟块煤的交易。此外,根据煤炭市场的现状和《兰州市煤炭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兰州市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市工信委专门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建设兰州煤炭专营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兰州市将在城关、七里河、西固等三大区域的城郊接合部,新建或利用现有煤炭堆场建设3家运营有序、设施优良、管理规范的开放性煤炭经营市场,吸纳有资质企业入驻市场定点经营,彻底取缔无证经营,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并建立完善的煤炭配送体系,实现煤炭配送方便、有序、快捷的目的。”
建立规模化开放性专营市场
根据《防治大气污染建设兰州煤炭专营市场主体实施方案》规定,兰州市将通过政府招标、授权企业经营的方式建立规模化开放性专营市场,吸纳有资质企业入驻市场定点经营,彻底取缔无证经营。按照要求,授权经营的企业将必须拥有煤炭专营批发资质,注册资金在2亿元以上,且固定资产1亿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同时,一个企业主体只能参与一个市场竞标,煤炭市场企业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且国有出资比例达35%以上。新建的煤炭专营市场将具有100亩储煤场地,堆煤场封闭仓储,并具有50万吨的储存能力以及10万吨以上的煤炭加工能力,并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此外,企业还应具有组织煤炭配送的能力,建立系统的二级定点配送网点及配送网络,并实行统一配送路径、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志,有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符合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保要求。
通过授权的企业除授权企业自己经营煤炭业务外,还可筛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煤炭经营企业入驻,并对入驻企业建立质保金制度,确保销售煤质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对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经营户,市场承担连带责任。
在监管方面,方案规定,由市节能监察中心承担兰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煤炭经营公司的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由市节能监察中心选派干部担任煤炭稽查专员与煤炭授权经营公司共同组建煤炭经营市场稽查队伍,负责煤炭经营市场的煤质监管,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入市场销售。大型用煤企业及三大电厂实行自主采购,由市节能监察中心制定煤炭批次抽查计划,进行煤质检测,并对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质煤炭的企业进行查处。同时,对进入煤炭市场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由煤炭授权经营公司对其经营资格、所经营煤炭质量及企业状况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工信委核准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物流配送企业实施煤炭配送准运证制。此外,对煤炭连锁经营网点企业,将由县区工信局初审,市工信委核准后发放煤炭连锁经营网点许可证,市节能监察中心牵头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80个二级网点满足市民日常用煤
市工信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通过对周边区域实地考察,经县区推荐,企业座谈交流,已完成对“两个煤炭经营市场”具体选址工作,位于城关区大砂坪的兰州辉华煤炭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位于西固区河口地区的甘肃红卫矿业有限公司等两个煤炭经营市场已于本月初开始初步建立,其中堆场建设、市场的围网建设、型煤加工区域、经营场地、办公区域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都已顺利有序开展。两座现代化煤炭市场将有望于8月10日完成煤炭经营企业的入驻及煤炭经营市场试运营,全面完成煤炭储备及配送准备等工作。
在充分考虑现有煤炭分销经营企业的现状以及规范城区二级网点的经营配送,兰州市还拟定在市区共设立二级网点80个,其中城关区35个、西固区10个、七里河区25个、安宁区10个。根据责任划分,二级网点的建设将由近郊四区政府推进完成,市工信委负责抽查验收。市工信委要求,网点建设在服务居民的基础上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以及建设要求。
在疏通市场流通,建设煤炭专营市场的同时,市工信委还与近郊四区签订了责任书,由县区政府牵头联合工商、质监、税务、环保、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煤炭经营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并由市政府每月召开煤炭市场整顿协调会,参与整顿煤炭市场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通过协调会及时通报整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解决方案,保障煤炭市场整顿工作平稳进行。
此外,为了能够更好的监管到市场死角,市工信委将与近郊四区工信部门设定举报热线,鼓励市民参与煤炭市场监管,凡发现违规经营现象,市民即可联系当地工信部门,煤炭市场监察部门将在核实信息后严厉打击和处罚非法煤炭经销行为。
政策解读
新煤炭法取消准入两大门槛小微企业无需再挂靠
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煤炭巨头神华、中煤率先降价,5500大卡动力煤跌破600元大关;美国、澳洲、印尼等进口煤炭大兵压境,进口煤限制政策暂时搁浅;各地方政府纷纷逆市而动,相继采取煤电互保措施;煤炭主产区外运严重受阻在上述诸多大背景下,日前,国家修改了《煤炭法》,以继续推进煤炭市场化进程。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煤炭法》进行修改,新的《煤炭法》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为中小企业进入煤炭行业松绑。至此,存续多年的两证寿终正寝。煤炭营销专家李朝林向《证券日报》表示,两证取消降低了政府对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在客观上降低了煤企的行政管理成本,有利于煤炭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取消,可以增加煤炭的销售渠道,对于改善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是有利的。
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据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取消之后,煤企将正式进入四证一照时代。煤炭生产企业只需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即可生产,而煤炭贸易企业只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此项政策已于6月29日开始施行。
据了解,过去,煤炭生产企业必须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正常的煤炭经营。业内人士称,这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给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带来巨大的隐性成本而且,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实际意义不大,基本上属于重复监管。有业内人士称,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应该取消,要不每年年审都有腐败收入,对于煤企而言,小微企业可以自由进入,不再需要挂户缴纳管理费。煤炭行业资深专家李延也认为两证取消意味着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必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两证的办理和年审四处奔波。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取消,基本上相当于取消了煤炭经营的行政门槛,李延称,;只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均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煤炭法》修改后,结束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制度,国家煤炭主管部门对于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减少。煤企不会因为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而无法生产,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也不会因为没有煤炭经营许可证而无法从事煤炭经营了。李朝林称,这无疑给煤炭生产企业松了绑,有利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煤炭生产和经营活动,参与煤炭市场竞争。煤炭生产、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推进煤炭市场化进程
《煤炭法》修改后,煤炭经营许可证不复存在,标志着煤炭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过去国家对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的限制,给煤炭经营企业造成了很多不便,影响了煤炭交易市场化进程。李朝林分析,一则,很多企业有志于从事煤炭经营业务,因煤炭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致使无法从事煤炭经营活动;二则,由于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门槛较高,办理程序繁琐,办理周期比较长,很多有志于煤炭经营的企业被拒之门外,不利于煤炭市场的平等竞争;三则,由于国家发放煤炭经营许可证数量有限,造成能够从事煤炭交易的企业数量有限,出现了煤炭经营领域相对垄断,这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四则,煤炭经营许可证取消后,国家对煤炭交易的控制和干预减少了,愿意进行煤炭贸易的企业就可以不受约束参与煤炭市场交易,煤炭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自然而然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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