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或1-3个月内取消
来源:云南信息报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修改后将对煤炭行业取消生产和经营双证。 日前有媒体报道,双证修改措施“最早在一个月内出台,最晚不超过三…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修改后将对煤炭行业取消生产和经营双证。
日前有媒体报道,双证修改措施“最早在一个月内出台,最晚不超过三个月。”
“最早颁发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初衷是为了维护行业经营生产秩序,但由于审批环节过于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增加了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简政放权、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其中,国家能源局拟下放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将火电单机60万千瓦以下、煤炭新增产能120万吨/年以下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方。此举有望为一直收紧的产业政策松绑,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寻租空间。
延伸阅读
- 上一篇:“限制煤炭进口”系误读 下一篇:环保最严措施或出台 钢材库存连续15周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