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委对庆兴煤矿事故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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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林省有关方面获悉,延边州委21日召开常委会议。会议认为,和龙市庆兴煤矿事故影响极大,后果严重,为严肃纪律,强化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提议免去和龙市政…
从吉林省有关方面获悉,延边州委21日召开常委会议。会议认为,和龙市庆兴煤矿事故影响极大,后果严重,为严肃纪律,强化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提议免去和龙市政府副市长王禹职务;建议任免机关给予和龙市煤炭管理局局长胡发振撤职处分;和龙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接受调查。
4月20日,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遇难、12人受伤。据吉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走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不认真彻底整改且存在违规违章生产问题;当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停产整顿、检查验收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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