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钢贸纠纷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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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宝投集团拿出396套成都商品房及2.37亿元现金抵偿货款 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贸易)是中国中材国际(600970,股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国际,600970)旗下子公司…
被告宝投集团拿出396套成都商品房及2.37亿元现金抵偿货款
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贸易”)是中国中材国际(600970,股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国际,600970)旗下子公司涉及的一桩钢贸纠纷案达成和解。
中材国际昨晚公告称,3月13日接到全资子公司东方贸易报告,东方贸易控告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以房屋、现金等资产,向东方贸易支付及返还货款合计4.22亿元,并将承担违约金、债券追偿费用共计5488.55万元,现金合计2.37亿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宝投集团业务曾涉及多个领域,相关公司包括宝投矿业、宝投房产、宝投物资和宝投投资等。宝投集团法定代表人林茂强,为福建宁德辖下周宁镇咸村人,是较早到上海闯荡的钢贸商之一。
2010年,宝投进军成都房地产业,成立了成都宝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年在成都郫县开发了“怡景城市花苑”。
因担心其他债权人
主张权利达成和解
此前,中材国际曾于去年12月20日晚发布公告称,东方贸易的钢贸业务涉及总合同金额21亿元。东方贸易自查发现部分票据和货物存在风险,涉案影响资金逾2亿元。中材国际还在公告中提及“10张总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传递过程中丢失”,“11张总金额为9840.9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目前部分汇票和货物去向不清”。
今年1月23日,中材国际发布公告称,东方贸易因涉及与宝投集团及其5家关联公司合同纠纷,已将宝投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共6家公司全部告上法庭,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高达4.77亿元。中材国际在当日公告中称,此次诉讼标的4.77亿元涵盖签署11张“去向不清的”总金额9840.9万元的汇票和货物。
中材国际还在1月23日公告中明确表示,该次诉讼均因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所致。东方贸易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向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全额支付了采购货款,东方贸易依据销售合同约定,向宝投集团关联公司交付了相关货物,对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当时,东方贸易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解除东方贸易与宝投集团关联公司签订的4份购销合同;由其返还东方贸易购货款2.01亿元;由其承担违约金2011万元和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603万元;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向东方贸易支付货款2.21亿元;由其承担违约金2211万元和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663万元;由被告各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作为诉讼请求,法院查封了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名下未售住宅房产539套(编注:共计38275.84平方米)及上述房产坐落下土地。
“小幅盈利”300万元
根据协议,原告东方贸易与被告宝投集团等公司均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2.21亿元,并应承担违约金2211万元、债权追偿费用663万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合同保证金4354万元;被告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怡景城市花苑355套(编注:24024.63平方米)房屋抵偿原告债权约1.85亿元,原告同意接收上述房产以抵偿被告相应债务。
另外,原告与被告均确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货款约2.01亿元,并应承担违约金2011万元、债权追偿费用603万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合同保证金4021万元。被告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怡景城市花苑41套(编注:2276.20平方米)房屋抵偿原告债权1611万元,原告同意接收上述房产以抵偿被告相应债务。被告保证,6个月内再偿还原告债务约1.51亿元。
东方贸易同意,在被告按期完成上述事项后,原告不再就本案向被告主张违约金、其余债权追偿费、其余债权等其他权利。
至此,东方贸易总共获得396套住房(抵偿2.01亿元债务),8375.91万元保证金、1.51亿元的后续债务、240万元债权追偿费,上述方案的价值及保证金、后续债务总价值为4.38亿元。而此前的公告显示,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向东方贸易支付货款为4.22亿元,此外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总共为1266.55万元,总价值为4.35亿元。
由此,在这起钢贸纠纷当中,东方贸易“小幅盈利”300万元。
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贸易”)是中国中材国际(600970,股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国际,600970)旗下子公司涉及的一桩钢贸纠纷案达成和解。
中材国际昨晚公告称,3月13日接到全资子公司东方贸易报告,东方贸易控告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以房屋、现金等资产,向东方贸易支付及返还货款合计4.22亿元,并将承担违约金、债券追偿费用共计5488.55万元,现金合计2.37亿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宝投集团业务曾涉及多个领域,相关公司包括宝投矿业、宝投房产、宝投物资和宝投投资等。宝投集团法定代表人林茂强,为福建宁德辖下周宁镇咸村人,是较早到上海闯荡的钢贸商之一。
2010年,宝投进军成都房地产业,成立了成都宝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年在成都郫县开发了“怡景城市花苑”。
因担心其他债权人
主张权利达成和解
此前,中材国际曾于去年12月20日晚发布公告称,东方贸易的钢贸业务涉及总合同金额21亿元。东方贸易自查发现部分票据和货物存在风险,涉案影响资金逾2亿元。中材国际还在公告中提及“10张总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传递过程中丢失”,“11张总金额为9840.9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目前部分汇票和货物去向不清”。
今年1月23日,中材国际发布公告称,东方贸易因涉及与宝投集团及其5家关联公司合同纠纷,已将宝投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共6家公司全部告上法庭,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高达4.77亿元。中材国际在当日公告中称,此次诉讼标的4.77亿元涵盖签署11张“去向不清的”总金额9840.9万元的汇票和货物。
中材国际还在1月23日公告中明确表示,该次诉讼均因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所致。东方贸易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向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全额支付了采购货款,东方贸易依据销售合同约定,向宝投集团关联公司交付了相关货物,对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当时,东方贸易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解除东方贸易与宝投集团关联公司签订的4份购销合同;由其返还东方贸易购货款2.01亿元;由其承担违约金2011万元和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603万元;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向东方贸易支付货款2.21亿元;由其承担违约金2211万元和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663万元;由被告各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作为诉讼请求,法院查封了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名下未售住宅房产539套(编注:共计38275.84平方米)及上述房产坐落下土地。
“小幅盈利”300万元
根据协议,原告东方贸易与被告宝投集团等公司均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2.21亿元,并应承担违约金2211万元、债权追偿费用663万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合同保证金4354万元;被告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怡景城市花苑355套(编注:24024.63平方米)房屋抵偿原告债权约1.85亿元,原告同意接收上述房产以抵偿被告相应债务。
另外,原告与被告均确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货款约2.01亿元,并应承担违约金2011万元、债权追偿费用603万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合同保证金4021万元。被告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怡景城市花苑41套(编注:2276.20平方米)房屋抵偿原告债权1611万元,原告同意接收上述房产以抵偿被告相应债务。被告保证,6个月内再偿还原告债务约1.51亿元。
东方贸易同意,在被告按期完成上述事项后,原告不再就本案向被告主张违约金、其余债权追偿费、其余债权等其他权利。
至此,东方贸易总共获得396套住房(抵偿2.01亿元债务),8375.91万元保证金、1.51亿元的后续债务、240万元债权追偿费,上述方案的价值及保证金、后续债务总价值为4.38亿元。而此前的公告显示,宝投集团关联公司向东方贸易支付货款为4.22亿元,此外东方贸易债权追偿费用总共为1266.55万元,总价值为4.35亿元。
由此,在这起钢贸纠纷当中,东方贸易“小幅盈利”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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