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频发“倒逼”环保立法
来源:新民晚报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不到半个月,我国四遭沙尘雾霾侵袭。昨天,雾霾未散,沙尘再度光临北京,引发代表委员关注:国人何时才能摘掉口罩放心呼吸?治理灰霾,建设美丽中国,急需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雾霾沙尘是天…
雾霾沙尘是天灾更是人祸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指出,近期频发的雾霾沙尘天气,固然有大气环流稳定等老天不给力的“天灾”因素,但追根溯源,更多的原因还是“人祸”。
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成果印证了王宇的判断:最近的强雾霾事件,是异常天气形势造成中东部大气稳定、人为污染排放、浮尘和丰富水汽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人类污染物排放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内因,可以说是“主谋”。
“乱砍滥伐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大量工业排放、汽车井喷式增长,造成天文数字的氮氧化物排放,这些‘人祸’才是造成沙尘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说。
区域联防联控不应只是口号
高污染天气屡屡复发,让多地市民苦不堪言。在京生活近20年的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代表,也在承受着这座城市的空气病。他认为,凭单个城市无法力挽狂澜。“河北燃煤1.7亿吨,天津有7000多万吨,北京再减、再压,身在锅炉圈中,也难免不受影响。空气污染是区域病,需系统治疗、头脚并医。”
“区域协调的理念很好,却不好协调。”张大勇代表说,每个地方都有自己发展的目标,不太容易让一方为另一方牺牲。“所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破局关键。”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主席付志方认为,华北地区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刻不容缓。口号叫得响,但执行很困难,症结在于大局观、全局观方面存在问题。付志方建议,由政府建立顺畅有力的协调领导机制,各地政府必须从大局出发,互谅、互让,才能互惠共赢。
生态环保考核应“一票否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呼吁,切实改变“唯GDP论”,尽早将环保指标纳入城市和干部考核体系。“即便经济发展放慢一点,但环境改善了,老百姓还是会认为你是好领导。发展是硬道理,科学发展是更硬的道理。”
“强化生态环保指标的考核,是改善环境状况的治本之策。”全国人大代表、东兆长泰投资集团董事长郭向东建议,必须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对政府、单位、企业的考核体系,对环保考核不过关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影响生态环保的项目,也要实行“一票否决”。郭向东认为,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考核体系中缺少对生态环保指标的“硬约束”。
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朱之文建议,加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首先应确立“环境优先,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并重”的指导思想。其次,应将PM2.5提到重要位置,对于二次形成过程的前体物,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控制应有所体现。
朱之文还强调,拓展和加强对部分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制。他举例,餐饮业排放是我国部分大城市PM2.5的重要污染源之一,目前监管主要集中于城市街头的烧烤摊,缺乏对全行业的监管。又如,油漆作业已成为大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但这一行业目前几乎不存在任何排放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也提议,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引入行政问责制。同时加强违法处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将研究突出问题修改好环保法
如何从完善法律的角度推动环境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环境保护法制定于1989年,之后我国陆续制定了3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他分析,从法律本身来说,制度较完备。我国环境问题之所以严重,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随着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中尚没有得到足够关注;二是“环保法的实施可以说是法律实施中问题最多的,也可以说是实施的情况比较差的,为什么?因为环境保护要有成本、要有投入,企业为了规避这个成本,就回避了自己环境保护的责任。”
信春鹰透露,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各方意见认真研究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把环保法修改好。
延伸阅读
- 上一篇:钢贸商:“咱们不要打价格战” 下一篇:补贴不给力 经销商再向沙钢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