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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出台天然气价格形成指导意见

来源:经济参考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覆盖全产业链的新定价机制呼之欲出继去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广东、广西试点之后,今年这一改革有望继续扩大。《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期正就《关于天然气…

覆盖全产业链的新定价机制呼之欲出

继去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广东、广西试点之后,今年这一改革有望继续扩大。《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期正就《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各地小范围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进行座谈讨论。与两广的试点相比,新一轮的改革拟从上游扩展至全产业链,而且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上下游联动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并在全国推行。

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广东和广西开展天然气价格试点,将以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方式改为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式,由各省统一制定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两广的试点改革方案只是确定了省门站价格的定价机制,但从省门站价格到消费者还要经过省网公司、市网公司、城市配气公司等好几个环节,这些环节的定价机制并未确定。而且现在上游实行可变动价格,而下游价格的变动却要经过较长周期的听证审核,上下游的价格传导无法顺畅进行。”参与意见征求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在《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发改委拟确定一个覆盖全产业链的天然气定价机制,类似于成品油定价机制,设定价格调整的幅度窗口、时间窗口等各项条件,只要条件满足就可以调价。

记者了解到,在向各省物价部门和个别燃气企业就这一机制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因为利益诉求不同,各方争议很大。以定价方式而言,成本加利润是顺推,也就是从上游向下游进行顺价调整,这样对上游没有价格约束。而市场净回值法是倒推,即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的综合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终端价格,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这对下游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定价机制确定的过程就是各方相互博弈的过程,都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燃气公司不想上游提的太频繁,所谓调价就是涨价,上游涨价由发改委来确定,但下游还要走很多复杂的程序。而上游又不希望下游价格卡得太死,特别是在进口气价涨量增以及成本上涨的情况下,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相关人士解释称。

他同时指出,由于价格承受能力高,市场净回值法在东南沿海地区试点是有效的,所以下一步将向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推广,但这种方法在全国来说是不太适用。所以为了能在全国推行,且平衡各方的利益,“综合、稳定”将是未来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流路径,也就是说,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天然气定价机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微博)也认为,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能够相对灵活调整机制的天然气定价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天然气价格的形成肯定要从单个气田、点对点的定价机制逐渐过渡到有比较完善的多气源、管网系统的定价机制。但天然气成本很难真正核算清楚,只能在首先制定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况下,逐步完善定价机制。

“平衡各方利益并不容易,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分步骤进行。净回值倒推法以及峰谷价浮动、上下游联动等方案都可能只是一个过渡机制。”上述权威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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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发改委 出台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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