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不能简单地靠放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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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阶梯电价将在全国全面实施,而此前5月10日,发改委年内首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油与电率先在价格调整和机制改革上迈出一步。今年,我国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是7.5%,八年来首次低于8%。同…
6月1日,阶梯电价将在全国全面实施,而此前5月10日,发改委年内首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油与电率先在价格调整和机制改革上迈出一步。
今年,我国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是7.5%,八年来首次低于8%。同期,一季度物价保持基本稳定,3月份CPI同比上涨3.6%。适当的经济增速和相对稳定的物价为价格改革预留了空间。
以资源领域为代表,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颇为迫切。我国应建立怎样的能源定价机制?如何稳步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
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其就资源领域价格改革方向、政府价格管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电力体制和电价改革、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详细地阐述了相关看法。
资源价格改革方案择机出台
《21世纪》:今年我国将重点开展哪些重要能源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
周望军:在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方面,将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组织落实好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今年将在部分省级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全面推行。
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组织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广东、广西的试点,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
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加大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力度,简化水价分类,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地可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环保收费改革。
《21世纪》:如何选择判断价格改革方案出台的时机?
周望军:经济增长稳步下行、物价由高到低时是改革的时间窗口。去年底,国内GDP增速放缓,CPI涨幅回落,是改革的时机。我们在广东、广西实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试点,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
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不能简单地靠放开价格
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大经济领域,在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和危机时,必须发挥政府应有的总体规划、管理和宏观调控作用,克服市场的缺陷。但要注意,克服市场失灵,不是由政府替代市场来配置资源。
政府的规划、引导、调控是很重要,但为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根本上还是要靠市场的作用、靠经济手段,特别是要靠市场价格信号的变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动力和积极性。
《21世纪》:近年来,有观点认为国家对价格的管理和控制不断增强,你怎么看?
周望军:目前90%以上的生产资料和95%以上的生活资料价格都已由市场决定,市场机制已在价格形成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对价格的直接管理和控制不是在增强,而是在不断削弱。
由于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有效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且关系国计民生,国家依然对少数资源能源性产品价格进行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继续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引入竞争、打破垄断,促进价格合理形成。条件成熟,市场发育完善的,能够放开的价格,要创造条件进一步放开,由市场形成;暂不具备条件,无法形成有效市场竞争的,必需加强监管,重点是要尊重价值规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同时,也要认识到,市场从来都不是万能的,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特别是在
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远未形成
《21世纪》:目前,我国建立电力市场竞争机制面临哪些体制和制度的约束?
周望军:建立竞争型市场结构是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基础。打破垂直一体化的垄断体制,为建立电力市场、放开价格、引入竞争创造了条件;而市场竞争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又是建立在具有产权清晰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微观市场主体基础和配套的体制机制环境之上的。
我国虽然厂网已经分开,五大发电市场主体初步形成竞争格局,但产权结构单一,加之商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法制条件不健全,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远未形成。
另外,煤炭-铁路-发电-电网等一系列环节均存在一定的体制性制约,与真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相差甚远。如煤炭的地方垄断性,铁路运力制约,发电企业在某个区域的控制力,电网垄断势力强大等。
在上述条件下,加上当前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全面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简单地放开价格,不可能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反而可能导致电价上涨,让电力用户承担较大市场风险。
《21世纪》:你认为,我国电力体制和电价改革应该走什么样的路径?
周望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应遵循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随着形势的发展,需对既定的改革方案进行评价分析,对改革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在准确把握存在问题和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调整完善改革思路。
为推进电价市场化和电价改革,近年来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在发电环节适度引入竞争机制,开展竞价上网和双边交易试点;在部分省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见面,协商确定价格;实行脱硫、脱硝等环保价格政策;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和费用分摊制度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