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谷税务诉讼 巴西税局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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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浪财经消息,淡水河谷公布,最高法院接纳巴西联邦税局提出上诉,并已撤销今年3月14日作出的裁决。此项先前裁决暂停所有声称的付款要求,因而亦同时暂停向法院缴交保证金的要求,以继续…
据新浪财经消息,淡水河谷公布,最高法院接纳巴西联邦税局提出上诉,并已撤销今年3月14日作出的裁决。此项先前裁决暂停所有声称的付款要求,因而亦同时暂停向法院缴交保证金的要求,以继续对淡水河谷非巴西附属及联属公司收入净额所涉及的巴西所得税及社会供款的评估款项进行抗辩。
根据巴西法律,向法院提出上诉的纳税人,必须向法院提供保证金或若干形式的抵押品,这并不表示蒙受司法损失或败诉,而是就评估税项向法院提出抗辩的初始步骤。
早前公司已为巴西联邦税局声称的评估税项金额提供17亿雷亚尔的保证金,此项申索与非巴西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于1996年至2002年期间的收入所涉及的或然税项有关。而最高法院的判决,禁止采取任何行政或司法措施以追收有关境外利润的申索。然而,税局要求下令提供保证金,其要求已获原讼法院批准。因此淡水河谷提供保证金以遵守法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