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谷应法院要求 提供17亿雷亚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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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谷公布,已为巴西联邦税局声称的评估税项金额提供17亿雷亚尔的保证金。此项申索与非巴西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于1996年至2002年期间的收入所涉及的或然税项有关。诚如我们过往的报告,现时…
淡水河谷公布,已为巴西联邦税局声称的评估税项金额提供17亿雷亚尔的保证金。此项申索与非巴西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于1996年至2002年期间的收入所涉及的或然税项有关。
诚如我们过往的报告,现时最高法院的判决,禁止采取任何行政或司法措施以追收有关境外利润的申索。然而,税局罔顾该项判决的内容与范围,要求下令提供保证金,其要求已获原讼法院批准。因此淡水河谷提供保证金以遵守法院的决定。
提供保证金并不表示淡水河谷在司法程序中败诉。淡水河谷仍然坚信本身立场,并将继续采取所有适当的法律行动,据理力争直至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