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公司因不能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被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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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乌市甘泉堡工业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因不能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冒黑烟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限期整改。乌市环境监察人员在对乌市七道湾、八道湾、甘泉堡工业园等地进行巡…
12日,乌市甘泉堡工业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因不能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冒黑烟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乌市环境监察人员在对乌市七道湾、八道湾、甘泉堡工业园等地进行巡检时,发现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单位60万吨醇氨项目配套的工业锅炉布袋除尘器出现故障,导致冒黑烟。监察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这台锅炉,在未经修复之前不得投入使用,并对其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目前,该单位锅炉已经停用,案件进入立案程序。
乌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监察人员将加大对企业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查处力度,杜绝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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