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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强:助推期市服务“三农”

来源:期货日报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发展生猪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商…

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发展生猪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认为,目前国内农产品期货市场己探索出有效的服务“三农”的道路,但要在更高层次上服务“三农”,需要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外部环境的改善和自身的发展。

发挥期货市场机制服务“三农”

刘兴强表示,目前我国已有包括粮、棉、油、糖在内的1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2011年农产品期货交易量5.73亿手,占全部市场份额的54.33%,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产品期市场。但总体上看,由于国内农业生产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包括农户在内的社会各方对期货认识理解仍然不足,农户和农业企业实力有限、自有资金缺乏,加之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较多,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作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他在向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发挥期货市场机制作用服务“三农”的建议》中提出,应从四个方面推动期市服务“三农”:

一是建议制定针对农民和农业企业的风险管理培训规划,并纳入农业部“十二五”农村培训计划,明确各级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现有农民培训渠道的培训任务,在农户和小微企业中普及市场风险管理知识。

二是目前农村经济组织和现货企业在期货套保中需对期货盈利部分缴纳25%的所得税,发生实物交割还需缴纳13%增值税,同时期货套保无法获得信贷支持。建议能适当减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期货收益的所得税等税收;为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合理的套保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探索新的补贴模式和机制,研究对农合组织期货套保以“风险基金”等方式进行财政补贴试点等。

三是建议加快期货品种创新步伐,鼓励支持更多农产品品种上市,并推出农产品指数和期权等,提高市场效率,完善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避险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种上市市场化机制的形成。在市场监管上,对农产品期货市场也应研究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和举措。

四是建议对农产品期货市场专业投资者培育给予政策引导支持,如免收其在农产品期货市场投资所得税,优先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基金试点工作,稳妥引入境外合格投资者等。建议对期货公司农产品期货经营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等鼓励,以此增强期货中介机构服务农业产业的积极性。

开展农产品期权交易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从欧美发达国家发展农产品期权的经验来看,期权在保护农民利益、规避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定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刘兴强表示,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玉米、豆油等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制度完善,成交活跃,功能发挥充分,完全具备开发期权交易的基础条件。同时,交易所对大宗农产品期权交易已开展了近十年的分析和论证研究,在规则、系统等方面准备充分。他建议,选择运行完善成熟的大宗农产品期货品种,推出相应期权交易试点。

刘兴强还提出,要加强期权宣传,尝试利用期权交易实现农业补贴方式的市场化,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将农产品期货及期权纳入农村金融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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