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投入找矿行动 矿产资源法修改再提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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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矿产资源的特殊属性以及我国能源整体价格偏低,民营企业很难大规模拥有稀缺矿产的探矿权,这些民企的发展出路其实是在海外。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对…
“由于矿产资源的特殊属性以及我国能源整体价格偏低,民营企业很难大规模拥有稀缺矿产的探矿权,这些民企的发展出路其实是在海外。”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对于近期国土资源部释放出欢迎民企加入找矿队伍的政策信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日前,国土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召开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动员和部署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这一纲要于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明确了我国今后十年的“找矿战略路线图”,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资平台。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上述会议上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构建“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建立社会资本、企业资金、勘查企业都可以投资入股的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新平台,参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赵鹏大在认证微博中对此评价:此次提出的地质找矿新机制解决了生产关系问题,是地质找矿工作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律。
外界认为,新一轮地质找矿热潮将就此蓬勃展开。数据显示,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1种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出现严重短缺,石油、铁矿石、铜、钾的对外依存度均超过50%。《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的出台正是基于当前我国矿产短缺严峻的背景。
“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超过50%,其中47%来自中东,一旦当地发生动乱,直接影响国内石油供应。”林伯强指出我国亟需加大力度开采自身可利用能源的必要性,一方面是出于国家安全和战略考虑,另一方面,大宗能源短缺也会造成价格风险,带动下游产业价格攀升,引发通货膨胀等后续效应。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也指出,中国作为矿产资源消耗大国,将供应源完全寄托于国际市场“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伴随着社会资本对找矿关注度的升温,修改《矿产资源法》的呼声日益强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今年1月透露,国土部已经形成了矿产资源法修改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环资委认为,现行矿产资源法中按所有制区分矿山企业以及矿业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转让等内容确已不宜适用,建议国土部抓紧完成草案,上报国务院,按程序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日前,国土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召开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动员和部署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这一纲要于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明确了我国今后十年的“找矿战略路线图”,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资平台。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上述会议上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构建“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建立社会资本、企业资金、勘查企业都可以投资入股的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新平台,参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赵鹏大在认证微博中对此评价:此次提出的地质找矿新机制解决了生产关系问题,是地质找矿工作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律。
外界认为,新一轮地质找矿热潮将就此蓬勃展开。数据显示,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1种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出现严重短缺,石油、铁矿石、铜、钾的对外依存度均超过50%。《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的出台正是基于当前我国矿产短缺严峻的背景。
“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超过50%,其中47%来自中东,一旦当地发生动乱,直接影响国内石油供应。”林伯强指出我国亟需加大力度开采自身可利用能源的必要性,一方面是出于国家安全和战略考虑,另一方面,大宗能源短缺也会造成价格风险,带动下游产业价格攀升,引发通货膨胀等后续效应。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也指出,中国作为矿产资源消耗大国,将供应源完全寄托于国际市场“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伴随着社会资本对找矿关注度的升温,修改《矿产资源法》的呼声日益强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今年1月透露,国土部已经形成了矿产资源法修改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环资委认为,现行矿产资源法中按所有制区分矿山企业以及矿业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转让等内容确已不宜适用,建议国土部抓紧完成草案,上报国务院,按程序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