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合同签订只定量不定价 重点合同煤限价令成空文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昨日是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重点合同煤签约的最后一天,虽然煤炭运销协会并未像往年一样公布签约量,但从近期煤电谈判的进展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双方不仅仍处于拉锯战,而且签了约的也多半只定量…
昨日是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重点合同煤签约的最后一天,虽然煤炭运销协会并未像往年一样公布签约量,但从近期煤电谈判的进展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双方不仅仍处于拉锯战,而且签了约的也多半只定量不定价,使发改委重点合同煤限价令成为一纸空文。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指明2012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中,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中,需明确产品质量、价格及违约责任。不过,从前期的全国重点电煤合同的签约情况看,合同中大多只有购买数量而没涉及购买价格。
对于煤企的“定量不定价”,卓创资讯分析师张敏认为,煤企是要等明年自主定价,为后期煤炭价格上扬提供机会和空间,不局限在发改委规定的5%之内。按照发改委的限价政策,2012年重点合同煤价格最高涨幅不得超过5%;从煤炭供需形势来看,煤价未来依然有较大的上行空间。
然而,即使不定价,签合同似乎也没那么容易。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现出无奈:“在不标价的情况下,煤企也尽量压缩重点合同煤的供应量。所以签合同非常难。”张敏也表示:“煤企和电企仍处于相互的博弈和对峙状态。如果国家强迫煤企执行限价,那煤炭企业就会限产,减少供应。可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此外,12月15日发布的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通知与往年不同的是,发改委将电煤供需双方完成合同签订的时间由去年的25日缩减至15日内。因此,根据发改委的要求,12月29日24时前双方必须完成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