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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过剩行业产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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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国将鼓励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新目录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国将鼓励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新目录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新版《目录》维持2005年版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经修订,《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目录》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

为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从现代农业产业链入手,针对关键环节,《目录》新增了大量鼓励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条目,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水利设施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丰富了内容,增加了条目。

为体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目录》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专用作业船和海洋工程装备的条目;在纺织门类中,在高新技术纤维及应用条目的表述上明确提出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和生产。

《目录》还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目录》在相应的生产和消费环节中增加了相关内容。例如,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门类中,新增了“废旧物品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废旧机电产品的再利用、再制造”等条目,在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发展改革委表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修订《目录》既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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