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政策决定2021年钢铁行业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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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工信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19号)…
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19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新的钢铁项目,要求各地区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
6月12日,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加强钢铁产能项目备案指导,促进钢铁项目落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2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已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钢铁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工信部:城市钢厂达超低排放要求,不搬!不关!不停!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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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11月29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通过审定,于12月14日正式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蓝天保卫战收官之际,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
1月9日,《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印发,总体要求,加强源头控制,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的源头削减。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10月2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1.1亿吨、天津市完成1200万吨、山东省完成4000万吨、河南省完成1300万吨、山西省完成2000万吨、陕西省完成600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1-2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发挥区域内引领带动作用。
10月29日,《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海市完成宝武集团3台600平方米烧结机和553万吨焦炭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9000万吨、浙江省完成560万吨、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第四、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升至13%。涉及钢铁产品有合金钢粉末、镀或涂锌的铁或非合金钢丝、热轧不锈钢带材厚度≥4.75mm(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等。
第五、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3月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情况的公示,其中,13家企业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拟列入规范企业名单;7家企业存在未通过地方初审、冶炼设备拟全部关停退出等情形,拟撤销规范公告;13家企业存在环保、安全等问题,拟责令整改;12家企业冶炼装备变化、10家企业名称变化,拟予以变更。
5月15日,工信部发布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其中,13家企业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7家企业被撤销规范公告;11家企业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装备;11家企业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名称。(与此前公示相比,变更装备的钢铁规范企业减少1家,变更名称的钢铁规范企业增加1家。
第六、地方政府加快退出落后钢铁产能
7月13日,河北省印发钢铁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铸造用生铁和特钢企业除外)、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退出0.25减量部分产能。
8月18日,山东省积极推进粗钢产能淘汰工作,截至山钢日照精品钢基地项目投产前,实际淘汰粗钢产能2311.44万吨,全面完成了山钢日照精品钢基地项目投产前淘汰粗钢产能2257万吨任务。
9月6日,据江苏省政府网站消息,到2020年,江苏全省压减粗钢产能1750万吨。
9月7日,四川省10个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已建成试生产项目3个、炼钢产能266万吨,用于置换的炼钢产能已退出403万吨。
第七、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持续推进,多地规划打造产业集群
2月9日,邯钢公布老区退城整合工作推进方案,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案》规定的产能换算标准,核定炼铁产能707万吨、炼钢产能595万吨。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10月11日公告的《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用于置换炼铁产能707万吨、炼钢产能587.5万吨,剩余7.5万吨炼钢产能由河钢集团邯钢公司保留。
4月29日,河南安阳市政府发布精品钢及深加工等四大千亿级产业的实施意见,2020年,安阳市钢铁企业重组整合、装备产能置换、环保提标改造基本完成。优特钢比重达到30%以上,企业数量由11家整合为4家。
5月9日,广东省发布培育钢铁等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依托宝钢湛江钢铁项目,形成千万吨钢材生产能力和百万吨级超高强钢生产能力;依托国外跨国企业将要建设的炼油一体化项目,通过产业链优化和延伸,发展高性能树脂产业。打造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绿色钢铁和高性能树脂产业集群。
5月14日,福州发布规划建设2500万吨钢铁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福州市钢铁产业由现有炼铁产能629万吨、炼钢产能954.8万吨增加至炼铁产能1700万吨、炼钢产能2500万吨(其中,环罗源湾片区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1500万吨;长乐片区炼铁产能700万吨,炼钢产能1000万吨)。
6月24日,按照徐州市《2020年五大行业整合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6月底前,徐州市钢铁企业整合后剩余3家,焦化企业整合后剩余3家。
8月10日,山东省发布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积极发展电炉钢工艺,推动钢企兼并重组。
9月7日,四川省10个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已建成试生产项目3个、炼钢产能266万吨,用于置换的炼钢产能已退出403万吨。
第八、发挥外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积极作用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开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鼓励目录)。2020年版鼓励目录将进一步发挥外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积极作用、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其中涉及钢铁相关产业的内容包括: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硝技术装备制造、高速列车、汽车用钢的研发生产,不锈钢的研发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