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指标

11月1日河北省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兰格钢铁|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城市于11月1日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夜间起,受弱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地面湿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温影响,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省大气办提出,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上一篇:太钢集团与宝武钢铁集团签约战略合作协议
下一篇:加强海外铁矿石产能投资是化解中国铁矿石价格困境的关键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无

行业焦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