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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兰格钢铁|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开平区、丰南区、玉田县、古冶区、滦州市、迁安市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低压槽影响,9日夜间至12日上午气象扩散条件较差,西南风转东北风,风力弱…

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开平区、丰南区、玉田县、古冶区、滦州市、迁安市政府以及有关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低压槽影响,9日夜间至12日上午气象扩散条件较差,西南风转东北风,风力弱,湿度大,夜间有3度逆温,污染物易在市区上空累积。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污染指数,要求10月9日18时至12日9时期间,执行以下加严管控措施:

一、工业企业

1、钢铁企业。钢铁企业继续执行高炉、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限产50%措施,允许生产的烧结机采取降低机速、减少料面厚度、压减30%风门的方式低负荷生产,加大脱硫脱硝设施处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2、焦化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焦化企业停止湿熄焦,全部使用干熄焦作业。

3、电力企业。电力企业确保锅炉低氮燃烧和脱硝设施最佳运行效率且氨水最低用量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50%以下。

4、水泥熟料企业。允许生产的水泥熟料企业压减40%生产负荷。

5、市区二环线以内且未进工业园区的独立石灰窑、砖瓦窑保窑停产;铸造、独立轧钢(含冷轧)企业停产。

二、移动源

1、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和开平区境内渣土运输车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禁止运输。

2、加强对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限值要求,对不合格的机械进行清场,对违规使用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充分发挥环线治超站作用,对环线的重型货运车辆逐辆检查,严查重型车辆超限、超载和尾气不达标等问题,依法依规定格处罚。

4、近期我市PM10和NOx持续较高,主要来源于重型货运车辆影响,各企业禁止国四及以下(含天然气)重型货运车辆进入厂区。

三、工地扬尘

市区内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工程、三改一通、三供一业等工程土方开挖时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对非作业区域裸露地面进行严密苫盖。

各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减排措施,环保设施要高效运转,确保污染物超低排放;严格控制各生产工序,减少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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