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指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最新安全提示

来源:河北安全生产微安全|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提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复工复产安全提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示:当前,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提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示:

当前,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


1、要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将员工的精神面貌由假日心态调整至工作状态。


2、在班组层面,组织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学习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岗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技能。


3、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培训、再教育。


5、开展一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辨识评估,实行分级管控。


6、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7、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监控,确保完好、可靠。


8、落实隐患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9、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


10、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


11、煤矿、非煤矿山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施细则》(冀安委办〔2019〕18号)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19〕38号)要求,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压实验收责任,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


1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复产申请,市属以上生产企业要向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市属以下企业要向当地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产申请后,要聘请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开车方案进行审查、核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的,经县(市、区)长签字后方可复产,不具备条件一律不准开车复产。


13、各级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摸清停产停工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复工复产时间,科学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验收责任落实到人。


14、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15、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上一篇:4月迎首个“大征期” 减税降费红利集中兑现
下一篇:财政部部长刘昆:中国将继续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无

行业焦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