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市的税收安排得以明确。财政部11月22日发布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这是扩大债券市场开放之举,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市场。”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表示,近几月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出现放缓,这与人民币贬值不无关系,减免税收有利于提高其投资境内债市积极性,未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市有望恢复。
一直以来,由于税收安排缺乏实施细则,不少具有较强合规意识的境外机构仍在观望。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此次免税政策明确后,不仅吸引更多境外机构进入,还有望增加“债券通”项下已有账户的投资头寸。
通知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