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公布《2018年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要求,对高排放行业取消统一的限产停产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据悉,行动方案提出,截至2019年3月31日,太原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要同比下降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改善。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取消统一的限产停产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同时,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方案还要求,停工不再“一刀切”。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要求前提下,对确实无法停工的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作业,批准同意后可正常施工。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审批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且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沙石、商品砼等主要建筑施工原材料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中实行差别化管理,保证沙石、商品砼等主要建筑材料供应,确保转型项目、重点项目、地铁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