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河北全省将完成40家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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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省工信厅获悉,2018年至2020年,我省要完成省定40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目前已完成8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 推进城市重点…
日前从省工信厅获悉,2018年至2020年,我省要完成省定40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目前已完成8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
推进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是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全省工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按照计划,我省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城区(不含开发区)的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除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外,均应尽快启动退城搬迁;对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具备条件的要实施退城搬迁。
我省提出,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时间表,对逾期未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予以停产。
对钢铁企业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对处在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的钢铁企业,没有搬迁意愿或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逐步关停或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以减量调整为前提,推进其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或退城进园。2018年,力争完成河北纵横丰南钢铁退城搬迁。到2020年,完成首钢京唐二期一步、石钢环保搬迁、冀南钢铁退城进园、太行钢铁整体搬迁等项目。
支持焦化企业通过减量置换,随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而调整;鼓励焦化企业退出主城区;推进焦炭产能向五大集团(河钢、首钢、旭阳、冀中能源、开滦集团)、煤化工基地和钢焦一体企业聚集。
对环首都圈、环省会圈、张家口市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域、主城区的水泥行业熟料和粉磨站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加速退出或异地搬迁改造,形成“燕山—太行山”一带点式集聚。
加快推进沙河玻璃企业退城进园,打造沙河、冀东玻璃产业聚集区。到2020年,沙河市主城区平板玻璃生产线全部退出,对退城进园实施搬迁的玻璃企业实行产能减量置换。
我省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在搬迁项目立项选址阶段,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立项和审批,切实保障用地。在实施搬迁阶段,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优先配置能耗排污指标,做好职工安置保障工作。对因债务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实施退城搬迁的企业,以“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为标准实施关停,并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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