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钢铁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全国首例,总计244天
来源:澎湃新闻|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期,唐山市制定了《钢铁行业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拟在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共244天的时间里,实施错…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期,唐山市制定了《钢铁行业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拟在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共244天的时间里,实施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依据
根据《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唐山市钢铁企业分布、气象条件等因素,对唐山市所有钢铁企业实施比例与频次不同的非采暖季错峰生产,以高炉生产能力计。
错峰生产原则
1、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与其对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直接挂钩,并根据气象条件综合确定限产比例。
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都停产。
3、采用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
错峰生产比例
1、基础限产比例:位于唐山市主城区的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本部)、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基础限产比例为15%,其余各县(市)区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0%。
2、动态限产比例:位于唐山市主城区的钢铁企业不再增加动态限产比例;其余各县(市)区钢铁企业在基础限产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各月常年主导风向变化情况(依据历史气象统计资料),对位于市主城区上风向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再增加5%。
错峰生产任务
遵循错峰生产原则和比例,由各县(市)区政府将全市钢铁行业高炉炼铁产能错峰生产总任务987.5万吨,足额逐月分解落实到辖区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和限产时间,对于隶属首钢、唐钢的钢铁企业,各县(市)区按不高于本方案确定的错峰生产比例实行统一管控,其中位于市主城区的唐钢本部和唐银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15%,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于2018年3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
《唐山市2017-2018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及配套文件中所列需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企业,应在完成采暖季延长错峰生产任务的基础上,同时完成非采暖季错峰生产任务。
- [腾讯]
- 关键字: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