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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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履行相关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0月17日起停牌,并发布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经与各方论证和协商,确认上述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发布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相关进展公告》,申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12月13-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发布《柳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拟向上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2017年11月1日、11月8日、11月22日、11月29日、12月7日、12月13日、12月22日公司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2017-032、2017-037、2017-038、2017-041、2017-043、2017-046)。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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