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再下调煤炭消费总量 2020年不超700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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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次出手调整珠三角的煤炭消费总量目标,计划珠三角煤炭消费总量在2017年控制在7514万吨,到2020年,控制在7006万吨以内。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网站刊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
广东再次出手调整珠三角的煤炭消费总量目标,计划珠三角煤炭消费总量在2017年控制在7514万吨,到2020年,控制在7006万吨以内。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网站刊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调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目标的通知》,目标指出,在“十三五”时期,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相比2015年下降约12%,2017年消费总量控制在7514万吨,2020年控制在7006万吨,占全省消费比重较2015年分别下降3和6个百分点。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是为适应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中的煤炭消费统计数据(2015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由9809万吨调整为8000万吨),并综合考虑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特征等因素,对珠三角各市实行了目标分解摊派。
其中,广州市的煤炭消费量在2017年控制在1481万吨,2020年控制在1363万吨,深圳是320万吨和310万吨,佛山市是1096万吨和1058万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作为煤炭消费重地的珠三角地区,是国家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
早在2015年年初,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就联合印发了《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指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为煤炭消费减量重点地区,这些地区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煤炭消费或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消费。
在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2015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结果里,珠三角提前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2015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227万吨。
而在1月份出台的《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里,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煤),能源消费结构里煤炭消费占比从2015年的40.5%下降到2020年的36.9%。
此外,在《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里也提出,珠三角地区将禁止新建、扩建煤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厂,开展煤电机组节煤减排改造升级。
此前有观点指出,广东省煤电产能已严重过剩。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广东省6000千瓦及以上煤电发电设备2016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698小时。按正常大型煤电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小时计,广东2016年煤电发电设备的“闲置率”约为1/3。
国家也对广东煤炭消费大头的煤电行业急叫“刹车”。2017年1月9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下发《关于衔接广东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文件要求,广东“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要控制在390万千瓦以内,与此同时,之前纳入规划的2项、320万千瓦煤电项目以及已核准(在建)的7项、902万千瓦煤电项目都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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