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特钢重整草案延期 鞍钢集团或为意向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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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4月11日晚间公告称,东北特钢重整案的意向投资人为大型国企,决策严谨、程序规范,经法院裁定,重整方案草案将延期至5月10日。 业内人士分析,公告中的意向投资人大概率可能是鞍…
抚顺特钢4月11日晚间公告称,东北特钢重整案的意向投资人为大型国企,决策严谨、程序规范,经法院裁定,重整方案草案将延期至5月10日。
业内人士分析,公告中的意向投资人大概率可能是鞍钢集团。去年底以来,先后有宝武钢铁集团、中信泰富特钢集团、鞍钢集团等多家钢企被传出与东北特钢进行接洽的“绯闻”。“但若从地域、产业相关及资金实力的角度分析,鞍钢成为意向投资人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
鞍钢集团有关人士在电话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此前鞍钢确实跟东北特钢方面进行过接洽,但至于鞍钢是否就是公告中的意向投资人“大型国企”,其表示目前不便置评。
重整草案延期至5月提交
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半年后,东北特钢重整案传出新的消息。4月11日晚,抚顺特钢公告称,公司10日接到其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通知。
该通知透露,自去年10月东北特钢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管理人积极推动重整工作。目前,重整涉及的债权审查、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围绕意向投资人的遴选,管理人组织主要债权人与意向投资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此外,意向投资人也已基本完成对东北特钢必要的调查,投资人引进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
但由于“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大型国有企业,决策严谨、程序规范”,重整投资方案的最终完成和提交尚需时间,经征询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意见,管理人和东北特钢向法院申请延期提交重整方案草案,经法院裁定后,准予延期至5月10日。
东北特钢是国内三大特钢集团之一,也是中国北方地区最大的特钢企业,以生产经营高质量、高附加值特钢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钢、不锈钢长型材等高附加值的特殊钢,在汽车、工程机械及军工领域有着广泛应用。
受2014年底以来的市场寒冬冲击,加上长期以来债务负担拖累,东北特钢自2016年3月28日起连续出现债券违约。至去年9月底累计9次债务违约,违约金额达58亿元。由于无法通过发债或贷款引入资金,东北特钢遭遇了严重的债务危机。
考虑到东北特钢拥有优质的特钢资产及重整价值,债权人向大连中院提出对东北特钢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去年10月10日,抚顺特钢公告确认,经大连市中院裁定,东北特钢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还指定了企业破产清算组为重整管理人。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截至去年11月20日债券申报期截止日,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累计接受债券申报约700亿元。
去年12月9日,黑龙江齐齐哈尔中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北满特钢及其下属2家子公司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方锻钢”)和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兴特钢”)进行重整。至此,东北特钢集团旗下4家子公司中,有3家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只有抚顺特钢不在重整范围之内。
事实上,在没有进入司法破产重整程序之前,东北特钢及辽宁省有关方面曾尝试用债转股的手段帮助深陷债务危机的东北特钢走出困境。去年7月,辽宁方面曾提出“70%金融债权实行债转股”的拟定方案,但遭到债权人方面的反对。当时国开行等债权人方面曾在会议决议中公开要求东北特钢承诺不强行实施“债转股”并挂网公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有特殊情况及正当理由,可延期3个月(原期限截至今年4月底)。
根据4月11日公告,法院最新裁定这一期限将延期至5月10日,意味着这份备受关注的重整方案草案最快有望在1个月内出炉。但重整方案需要多久才能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甚至是否会进入司法强裁执行,还仍是未知数。
鞍钢大概率参与重整?
目前,辽宁国资委仍是东北特钢的大股东和实控人。
根据东北特钢官方公告,今年2月23日,根据辽宁国资委国资产权【2016】315号文件,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北特钢22.68%股权被无偿划至辽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物产”)持有。经东北特钢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2月底已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另一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名称于去年9月变更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东北特钢最新的股权结构中,辽宁省国资委拥有46.13%股份,黑龙江省国资委拥有14.52%股份,辽宁物产拥有22.68%股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拥有16.67%股份。
钢铁行业内眼下最为关注的,就是抚顺特钢4月11日公告所留下的悬念,那家被称为“大型国企”的意向投资人到底是哪家企业,谜底仍待揭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从去年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之后,钢铁业内曾有鞍钢集团、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宝武钢铁集团等多家大型钢企与东北特钢方面进行接洽。
鞍钢集团方面有关人士4月12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鞍钢集团此前的确与东北特钢进行过接洽,但至于鞍钢是否就是公告中所称“大型国企”意向投资人,其表示“暂时不便置评”。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外宣人士亦在电话中回复称:“集团目前正在与山东一家钢铁企业沟通投资事宜,但并未听说中信泰富特钢有意投资东北特钢的消息。”此外,宝武钢铁集团方面也回应称暂时没有相关信息发布。
一位资深钢铁行业分析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东北特钢本身盘子大,负债包袱重,加上产品涉及军工,最后极有可能由大型钢铁央企来接盘重整,民营钢企接盘的可能性不大。”
该人士认为,若从地域、主业性质及资金实力的角度分析,能“吃掉”东北特钢的企业,在东北地区实在不多,“所以同处东北地区的鞍钢成为意向投资人的概率相当大,至于是否会有其他企业或基金参与重组,目前还不能排除可能。”
在债务重组的思路方面,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郑志斌认为,在东北特钢这个案例中,恐怕债转股仍是绕不开的一个解决债务难题的有效手段,“本身700亿的金融债权不是一个小数,除了债转股之外恐怕没有别的更好的手段。但他强调,东北特钢旗下拥有上市公司平台,重整方案可在金融工具方面尝试创新,比如可转债、优先股等。”
上述钢铁分析师还在采访中强调,从振兴东北经济及钢铁产业区域整合的层面来看,这单北方最大特钢企业的重整案,前景应该是十分乐观的。
“对地方政府而言,大型国有钢企不仅是地方重要经济支柱和税收来源,还关联着就业和稳定等多方面因素。所以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更希望能引入投资人对陷入困境却有良好产业前景的钢企进行重整,以摆脱困境恢复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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