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对拉卡拉矿业贷款换股权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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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15日和2013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卡拉拉矿业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鞍…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15日和2013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卡拉拉矿业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为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并转换为股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54),公告了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公司”)为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权事宜(以下简称“股东贷款转股权”)。目前,上述股东贷款转股权事项已经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复和有关银行的同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并向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合批[2013]1457号)。现将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名称变更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汇向“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澳元(约合5644万美元)。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投资总额由73558.26万美元增至79202.26万美元.
三、此次增资主要用于收购澳大利亚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2.16%的股权,收购后,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共持有该企业52.16%的股权。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再投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本公司将与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就股东贷款转股权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待转股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