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来源:发改委网站|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民间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力量。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
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民间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力量。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民间投资36条”)为主线,积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2012年6月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42项配套实施细则,20多个省级政府和不少市、县政府出台了本地区的实施办法。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积极推动民间投资36条及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门组织了对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近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发展呈现出总量比重稳步提高、投资结构逐步优化的特点。从总量来看,2010年至2012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5.9%、60.3%、61.4%,增速为32.5%、34.3%、24.8%,分别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7个、10.5个、4.2个百分点,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完成115584亿元,同比增长23.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63.7%。从结构来看,民间投资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增速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非金属矿采选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民间投资占比分别达到94.5%、89.6%、87.1%。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政策、法治环境。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为民间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把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创新对民间投资的管理服务,真正确立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激发民间投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及时完善细化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督促地方、部门推出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大项目,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