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告今年首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来源:工信部网站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5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35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3]10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公告了企业名单。
现将2013年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锌(含再生锌)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等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见附件)。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3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附件: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7月18日
新闻延伸:今年钢铁行业首批淘汰落后产能974.9万吨
7月25日,工信部公布2013年钢铁行业首批淘汰产能企业名单,力争在2013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
其中,首批炼铁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9家,计划淘汰高炉13座,容积均在450立方米以下,合计炼铁产能277万吨。首批炼钢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4家,合计炼钢产能697.9万吨。
此前,工信部于4月份公布今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炼铁产能263万吨、炼钢产能781万吨。根据本次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炼铁产能已超过4月份计划任务,炼钢产能还未超过4月份计划任务。
据钢联资讯统计,2013年首批淘汰产能企业名单中,炼铁产能共淘汰277万吨;炼钢产能淘汰697.9万吨;焦炭产能淘汰1630.3万吨;造纸产能计划淘汰634.86万吨;铜产能计划总共淘汰65.44万吨;铝产能计划淘汰26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产能淘汰80.7万吨;锌产能淘汰14.55万吨;化纤产能淘汰14.42万吨;味精产能淘汰22万吨;平板玻璃产能淘汰168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