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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牵头建立全国流通工作部际协调机制

来源:新华网|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分工方…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间要主动密切协作。商务部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分工方案》要求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的全国流通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对流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针对积极创新流通方式,《分工方案》要求,大力推广并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流通企业拓展设计、展示、配送、分销、回收等业务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在大中城市探索采用流动售卖车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商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支持发展信用消费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节能环保、流通设施、流通信息化等关键领域,大力推进流通标准应用。推动商品条码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全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由质检总局、商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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