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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年内或从价计征 行业面临新考验

来源:新华网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国务院于24日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要大力推进的年度重点改革中,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

  国务院于24日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要大力推进的年度重点改革中,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正处低迷的煤炭行业,将面临新一轮考验。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目前实行的从量计征不符合行业稀缺性特点,税率很低,税收对于资源开采使用、环境保护等几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从价计征是煤炭资源税的必由之路,这符合资源行业稀缺性特征。“对煤炭以从价计征方式征收资源税,会对终端价格产生上涨的压力,不同的是,在煤炭市场紧张的时候会马上跟着涨,但市场不好时不见得会跟涨,现在正是煤炭市场不好的时候。”

  按照目前从量计征的方式,每吨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其他煤炭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每吨2—5元不等。如果改为从价计征的话,即便按照最低税率2%征收,每吨煤炭需要缴纳的资源税也会大于此前。征收资源税促使成本的提高,将使煤炭行业面临一轮考验。

  此外,《通知》提到,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林伯强表示,资源税的增加必须以清理相关其他税费作为前提,否则很难真正动刀,如果税费清理到位,煤炭压力不会很大。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总经理孔祥喜认为,应坚持以清费立税为主线,取消针对煤炭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合并与资源税相关的税费。

  “资源税是地方税种,如果中央能够协调好关系,使得煤炭税负阳光化、简洁化,煤炭企业综合负担便不会有太大增加,而且更加透明,财务效率也会提高。”一位煤炭行业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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