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收紧:二套房贷首付提至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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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最低六成提高至最低七成。这是“国五条”落地后,北京最新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4月7日)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
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最低六成提高至最低七成。这是“国五条”落地后,北京最新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4月7日)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六条新规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前,北京市2011年2月18日(含)起执行的公积金贷款规定是,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通知》要求,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为保护首套房需求,《通知》要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同时,《通知》中要求,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通知》也作了规定。即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2012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672元,照此计算,其3倍为14016元,折合成年薪就是168192元,这意味着,若北京一位职工年薪超过168192元,则其公积金的每月还款额不得低于7008元。
对于新规,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昨日公开表示,国五条提到了热点城市贷款政策要调整,因此,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是北京落实国五条的表现。
关于公积金新政对购买者的影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分析,换房者受到的影响最大,因为卖出一套,再买入一套,以前可享受的首套的低首付与利率优惠,如今没有了。
“少数高房价城市,可能会跟风北京,公积金贷款(非首套)的朋友,还是抓紧时间网签吧。”杨红旭指出,“公积贷对二套收紧,商业贷二套没道理不收紧,接下去北京(商贷)也会将首付提至七成。”
而董藩指出,为落实国五条,北京只能在自己掌管的公积金政策上“表示一下”,而商贷是全国一盘棋,“调不调是央行和各大商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