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钒钛资源利用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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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日前印发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严格控制提钒钢产量,禁止新增钢铁产能,明确攀西基地、承德基地内提钒钢规模。在产业基地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
发改委日前印发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严格控制提钒钢产量,禁止新增钢铁产能,明确攀西基地、承德基地内提钒钢规模。
在产业基地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重点开发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资源,建设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整顿开发承德地区钒钛磁铁矿资源;适度开发滇中地区钛铁矿资源。积极推进产业基地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部分矿区实行封闭保护,严禁将钒钛铁精矿作为普通铁精矿用于钢铁生产,鼓励企业对废弃物进行治理与回收利用。
规划对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在2015年末淘汰平窑焙烧石煤提钒生产线、敞口式高钛渣电炉、无完善三废处理的钒钛生产设备等落后产能,对钒钛磁铁矿采选规模、五氧化二钒生产线、钛铁熔炼炉、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海绵钛生产线均明确了淘汰标准。
在具体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提出要严格市场准入。在钒钛磁铁矿利用、五氧化二钒、高钛渣、钛白粉、海绵钛的生产等方面都提出了量化的准入标准;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加大对产业基地金融支持,对违规建设和产能落后企业实施融资限制;严格供地用地管理,对鼓励类项目,予以重点保障用地;对限制类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支持企业积极做好矿损土地复垦、闲置土地利用。鼓励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尾矿、废弃资源利用效率高的企业或项目在专项资金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鼓励。此外,规划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钒钛生产加工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