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具备开展期货交易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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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焦煤基础知识讲座之九焦煤商品化率高我国的焦炭生产企业分为独立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自有焦化企业。2009年国内焦炭全年产量为3.53亿吨,其中独立焦化厂共生产焦炭2.2亿吨,钢铁企业自产…
大商所焦煤基础知识讲座之九
焦煤商品化率高
我国的焦炭生产企业分为独立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自有焦化企业。2009年国内焦炭全年产量为3.53亿吨,其中独立焦化厂共生产焦炭2.2亿吨,钢铁企业自产焦炭1.33亿吨左右。钢铁企业生产焦炭所需焦煤几乎全部需要从焦煤生产企业购买。除部分焦煤主产地的大型独立焦化企业拥有自有焦煤资源外,其他焦化企业所需焦煤资源也需要购买。
行业政策宽松,不存在参与障碍
我国煤炭行业政策宽松,只要符合行业内基本法规《煤炭法》、《煤炭产业政策》以及《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企业都可以参与到焦煤市场中来,国内贸易不存在参与障碍。我国焦煤进出口政策不对称。出口除了交10%的关税外,还需要申请煤炭出口配额,对国际贸易构成一定障碍。但是由于我国焦煤是稀缺品种,国内供应存在缺口,在国家提高关税后,国内炼焦煤价格已经没有价格优势,因此出口需求大幅降低。在进口方面,我国鼓励进口,不存在政策障碍。
供给需求分散,竞争充分
从我国焦煤的供应省份上看,山西省是我国焦煤最重要的生产省份,供应量占全国总供给量的48%,黑龙江、贵州、河南、云南等省份的供应量也分别在7%—11%之间,其余省份的生产量一般占全国的5%以下。从生产企业来看,我国可以生产焦煤原煤的特大型生产企业超过10个,广泛分布于山西省平朔、大同、潞安,江苏省的徐州,安徽省的淮北、淮南,黑龙江省的鸡西、鹤岗和七台河,河南省的平顶山等。从供应角度讲,没有任何一个省份或者企业可以绝对垄断价格。
从需求的角度看,焦煤的主要用途是生产焦炭,我国焦化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机制充分。据统计,我国的997家焦化企业分布大陆29个省市区,生产焦炭100万吨以上的焦化企业有72家,产量仅占全国焦炭产量45.35%。从生产省份上看,焦炭的生产较为分散,2008年全国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10个省份的产量占全国的76%,而产量最大的山西省也仅占全国产量的25%。因此,任何一家炼焦煤需求企业无法对价格施加垄断性影响。
参与者行业分布广,数量多
焦煤是重要的炼焦煤煤种,炼焦煤是煤焦化、煤电石化和煤气化的重要源头品种,产业链长,影响面很广。因此焦煤市场的参与者分布于很多行业,数量多。从供给、需求以及贸易三个环节来看,焦煤市场的参与者较为明晰。
焦煤市场的供给方为我国大大小小的炼焦煤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山西、黑龙江、贵州、河南、云南等省。焦煤的需求方主要是煤焦化化工领域的下游需求者,最主要的需求方是焦炭的生产企业,包括独立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其次是,各类煤化工企业。从贸易环节看,焦煤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中间贸易商和运输企业,包括铁路运输、汽运以及海运企业。
定价机制市场化
我国焦煤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分成两种模式,一种是大型焦煤企业给出的合同价,一种是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市场价,两种模式的最终决定力量都是市场化定价机制。
大集团报价采取合同价。各地大型焦煤集团为了稳定客源,一般与大的需求方签订一段时间的合同价,并在固定的时间执行该价格,执行合同价有利于焦煤市场的稳定性。但是,合同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当焦煤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改变,合同价与市场价之间存在较大的价差时,焦煤的合同价也会随之作出调整。
集散地供需双方形成市场价。在各地的焦煤集散地,焦煤的价格主要由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可以很迅速地发映出库存等信息的变化,对焦煤价格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尤其是主要煤炭中转港口的焦煤价格具有权威性。
远期电子交易广泛开展
随着焦煤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焦煤行业远期电子交易广泛开展起来,为未来一段时期焦煤价格变化提供了一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