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积极做好煤铁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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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煤、铁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国土厅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煤铁资源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煤铁资源开发利用…
通辽市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煤、铁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国土厅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煤铁资源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煤铁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等基础工作。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以及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的责任状,通辽市积极做好煤铁资源统计的各项指标的落实工作,一是利用开会、办班等方式,对各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煤铁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数据上报的注意事项以及各项指标,提高了他们对软件的实践应用能力,定期交流、学习、反馈,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市局也对各旗县市区统计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二是要求各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负责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矿山企业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报送各部门的开发利用数据必须由同一人填报,同一个负责人签字,矿山企业每季度3日前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局上报相关数据。逾期不报、虚报、漏报等不履行统计义务的行为将被通报。对于数据出现重大失误的,将追查责任人,并将此与矿山企业的矿业权年检、延续、变更等行为挂钩。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季报、年报工作中及时与本地区统计部门联系,核对上报数据,保证数出有据。统计人员要求既要熟悉业务也要懂有关软件的基本操作;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市局将对这项工作的人员及设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地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统计数据抽查核实,抽查结果显示,企业上报数据与实际生产情况基本一致。
煤、铁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针对这一工作特性,只有做好基础工作,才能保证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确保煤铁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定期报表任务顺利完成,我局认真研究,统筹部署,将统计工作分解到具体人员,使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对统计数据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三大基本要求,从而保证了报表的数量和质量。经过我市煤铁资源开发利用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2011年各项定期报表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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