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电用煤实行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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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讯:28日,郑州市市政府发布通告,对全市发电用煤价格实行最高限价,针对煤炭用户举报的涨价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对哄抬物价的煤炭企业最高可罚50万元。同时要求市物价部门依法查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不执行电煤供应合同或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等行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执行最高限价,或者有不执行法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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