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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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云南省安委会决定从9月底至2023年春节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根据《云南省安…
为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云南省安委会决定从9月底至2023年春节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总体方案》,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深入推动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举措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稳控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其间,将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自建房和燃气安全整治、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景区景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工贸行业安全整治、水电站安全整治、加强平安校园建设11个专项行动。强调各地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整治各行业领域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巩固提升一批制度成果。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盯紧盯牢事故易发多发企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性成果,落实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确保问题真查真改、管理常态长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跟踪问效,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为保障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办采取7项保障措施。一是成立联络协调工作组,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11个牵头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成员。二是召开协调推进会,推动牵头单位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攻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建立“周调度、月通报、一月一督导”制度,层层扛牢责任,确保问题真查真改、管理常态长效。四是强化“三个手段”,以事故调查、行政执法、诚信管理为抓手,形成有效震慑。五是开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在行动”宣传专栏,充分利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媒体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派出巡回督导组,结合执法检查、实地调研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七是结合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做法,落实治本措施。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总体方案》,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深入推动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举措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稳控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其间,将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自建房和燃气安全整治、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景区景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工贸行业安全整治、水电站安全整治、加强平安校园建设11个专项行动。强调各地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整治各行业领域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巩固提升一批制度成果。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盯紧盯牢事故易发多发企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性成果,落实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确保问题真查真改、管理常态长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跟踪问效,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为保障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办采取7项保障措施。一是成立联络协调工作组,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11个牵头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成员。二是召开协调推进会,推动牵头单位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攻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建立“周调度、月通报、一月一督导”制度,层层扛牢责任,确保问题真查真改、管理常态长效。四是强化“三个手段”,以事故调查、行政执法、诚信管理为抓手,形成有效震慑。五是开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在行动”宣传专栏,充分利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媒体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派出巡回督导组,结合执法检查、实地调研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七是结合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做法,落实治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