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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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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宝资讯5月7日消息: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5月6日发布,5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卢建明,省纪委副书…

富宝资讯5月7日消息: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5月6日发布,5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卢建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帅红,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延峰,介绍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内容及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决定》内容及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卢建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帅红,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延峰,请他们介绍有关内容及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卢建明介绍《决定》制定出台情况和主要内容。
  
  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 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卢建明:
  
  各位记者和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
  
  下面,由我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制定出台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关于《决定》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力的政策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山西生态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标新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今年4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我省开展督察工作。督察期间,督察组向我省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后,省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抓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这是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等之后,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作出的又一更为严格的问责规定。
  
  二关于《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决定》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属地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造成严重后果,一经查实,党政同责,第一时间对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决定》正文仅237个字,但却是从严约束、高效管用的实招硬招。概括起来有“四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突出责任主体。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决定》以县(市、区)为单位,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了县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的工作要求。
  
  二是突出底线思维。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是实现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坚实基础。《决定》划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就是我们必须牢牢守住的安全底线,坚决不能触碰、不可逾越。
  
  三是突出党政同责。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堵点要了然于胸、心中有数,党政同管、同抓、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生态”格局。
  
  四是突出从严从实。《决定》规定的七种情形都是党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决定》采取更狠更硬措施,就是要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从严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今后,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监委、省生态环境厅以及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决定》要求,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同时要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用鲜明导向引导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为促进黄河安澜、护卫华北“水塔”、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就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的基本情况。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张羽:
  
  谢谢卢建明副部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按照惯例,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新华社记者:
  
  这几年,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山西省是如何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这次《决定》的出台对进一步压实责任有什么重要意义?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建设山西美丽家园、保护黄河千秋大计、筑牢京津冀生态屏障是党中央交给山西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环保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多项指标创历史最好,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18%,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我们把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逐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和运用考核、审计、督察、问责等多方面制度性措施,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近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就是要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抓住“关键人”“关键少数”,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以更狠更硬措施,以更严更高标准,进一步扛起责任、压实担子、解决问题,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山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谢谢!
  
  山西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山西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的下一步措施。
  
  省纪委副书记 省监委副主任王帅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聚焦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精准问责,通过开展集中性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政治巡视巡察、点穴式监督检查和常态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了一批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得力、不到位的问题,严肃问责了一批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9年至今,全省在生态环保领域共实施问责1025起,问责领导干部1659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26人,乡科级干部981人,其他干部547人。围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查清事实、精准问责”的原则,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19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通过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再次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守职责定位,紧盯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紧盯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问题整改不迅速的不放过,做到坚决稳慎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以有力有效问责促进有力有效履责,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同向发力、协同推进、一体落实。
  
  人民网记者:
  
  刚才,各位领导提到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山西省开展督察,请介绍一下山西省边督边改整改落实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延峰: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里首先要感谢广大新闻媒体的支持,为山西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以来,楼阳生书记、林武省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严肃整改,并亲赴现场实地督导,要求对督察曝光和交办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省上下思想统一、全力配合、坚决整改、严肃追责。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截至5月5日,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共28批2810件,达到整改时限的前18批1702件问题,已办结1238件,阶段性办结464件,责令409家企业(单位)整改,立案处罚276起,立案侦查5件,约谈107人,问责77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有力推动下,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有力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带动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省6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深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两山七河一流域”为主战场,组织实施好“保护黄河”“美丽山西”“锦绣太原城”建设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和行动。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抓手,一体推进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确保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用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最后,衷心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给予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和支持!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张羽:
  
  非常感谢省委、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生态环境厅等4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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