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导致环境违法,山西一钢企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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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一批处罚决定书,其中涉及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表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于2019年4月14日对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6月25日,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一批处罚决定书,其中涉及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表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于2019年4月14日对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疏于精细化管理,员工在添加废钢速度过快,瞬间产生大量烟尘,超过设施处理量,导致部分烟尘从车间顶棚及炼钢一次除尘排放口逸散。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于2019年4月15日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河环罚听告字〔2019〕17号)告知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5项的规定,决定对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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