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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钢铁及相关企业年底前将完成新排污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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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18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全国约5000余家钢铁企业,包括有炼铁、炼钢能力的企业约650家和独立轧钢企业4350余家,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5月30日起,第一批中央…

预计2018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全国约5000余家钢铁企业,包括有炼铁、炼钢能力的企业约650家和独立轧钢企业4350余家,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5月30日起,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面启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自治区),开展“回头看”督察行动。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方案》,6月11日启动重点区域强化督察,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环保督察高压态势持续。
  从近两年的环保督察来看,尽管不少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套环保设施,但仍然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说到底,不少企业“硬件”投入上去了,相应的“软件”建设却没有跟上来,这里的“软件”指的就是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排污许可制度促企业环保管理上升到新高度
  相较于各类环保行动,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吴青更加关注制度层面的话题。她表示,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当前环保领域正在进行的重大改革,所有有固定污染源的行业共被分成了78类,属于这78类行业的企业都必须领取排污许可证才能生产。这就要求企业在这一制度体系下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自身的环境管理做好了才能够满足当下法律法规要求,这个是根本。否则,环境法律风险就难以避免。”吴青说。据悉,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钢铁企业在2017年10月底前要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预计2018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全国约5000余家钢铁企业,包括有炼铁、炼钢能力的企业约650家和独立轧钢企业4350余家,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排污许可制度对钢铁行业的约束将是非常强的,也会是最基本的约束。”吴青指出,“前期是环评,中间是排污许可,后面是排放监测、环境监管及环境信息公开。这些制度构成了整体的系统性的环境管理。在整个制度里面,最基础的就是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制度的约束作用会非常非常强。”吴青用了两个“非常”来强调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性。她进一步表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目前还仅仅是一个部门规章,还没有上升到行政法规,但是下一步至少应该是行政法规。
  企业如何做好环保合规管理?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做好环保合规管理?
  吴青和她的同事们目前也正在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推动全面环保合规管理。她认为,在环保合规管理上,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日常环保合规管理。结合上市公司的建设、生产情况和当地环保监管的要求,日常环保合规管理应当明确以下几类问题: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状况及环境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建设项目环评许可和排污许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环节、排放口、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污染处理工艺现状及是否符合环评、排污许可、法律规定;噪声污染的产生环节、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污染处理工艺现状及是否符合环评、排污许可、法律规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现状及是否与申报情况及管理计划相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环保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环评和法律规定。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三是建立供应链环保合规管理体系。企业应加强供应链环保合规管理,建立绿色供应链,不仅可以督促上游供应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如上游企业因环境问题停产停业导致产品断供问题的出现,从而防范供应链环保法律风险,还可以提升全产业链的绿色化水平和企业自身的绿色形象,从而产生环境效益。
  四是强化环境法律风险的应对机制。企业一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在问题出现时及时回应,防止环境法律风险的扩大;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充分了解自身的环境义务要求和履行状况,从而依法、妥善应对环境监管、环保投诉和环境纠纷。在必要的时候,企业还应当及时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并处理有关事宜。
  五是在决策中充分考量生态环保因素。企业有必要在建设、投资等决策做出之前就充分考量生态环保因素,包括对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及所处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环保监管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准确评估,以提前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预计2018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全国约5000余家钢铁企业,包括有炼铁、炼钢能力的企业约650家和独立轧钢企业4350余家,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5月30日起,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面启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自治区),开展“回头看”督察行动。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方案》,6月11日启动重点区域强化督察,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环保督察高压态势持续。
  从近两年的环保督察来看,尽管不少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套环保设施,但仍然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说到底,不少企业“硬件”投入上去了,相应的“软件”建设却没有跟上来,这里的“软件”指的就是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排污许可制度促企业环保管理上升到新高度
  相较于各类环保行动,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吴青更加关注制度层面的话题。她表示,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当前环保领域正在进行的重大改革,所有有固定污染源的行业共被分成了78类,属于这78类行业的企业都必须领取排污许可证才能生产。这就要求企业在这一制度体系下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自身的环境管理做好了才能够满足当下法律法规要求,这个是根本。否则,环境法律风险就难以避免。”吴青说。据悉,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钢铁企业在2017年10月底前要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预计2018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全国约5000余家钢铁企业,包括有炼铁、炼钢能力的企业约650家和独立轧钢企业4350余家,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排污许可制度对钢铁行业的约束将是非常强的,也会是最基本的约束。”吴青指出,“前期是环评,中间是排污许可,后面是排放监测、环境监管及环境信息公开。这些制度构成了整体的系统性的环境管理。在整个制度里面,最基础的就是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制度的约束作用会非常非常强。”吴青用了两个“非常”来强调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性。她进一步表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目前还仅仅是一个部门规章,还没有上升到行政法规,但是下一步至少应该是行政法规。
  企业如何做好环保合规管理?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做好环保合规管理?
  吴青和她的同事们目前也正在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推动全面环保合规管理。她认为,在环保合规管理上,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日常环保合规管理。结合上市公司的建设、生产情况和当地环保监管的要求,日常环保合规管理应当明确以下几类问题: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状况及环境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建设项目环评许可和排污许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环节、排放口、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污染处理工艺现状及是否符合环评、排污许可、法律规定;噪声污染的产生环节、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污染处理工艺现状及是否符合环评、排污许可、法律规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现状及是否与申报情况及管理计划相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环保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环评和法律规定。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三是建立供应链环保合规管理体系。企业应加强供应链环保合规管理,建立绿色供应链,不仅可以督促上游供应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如上游企业因环境问题停产停业导致产品断供问题的出现,从而防范供应链环保法律风险,还可以提升全产业链的绿色化水平和企业自身的绿色形象,从而产生环境效益。
  四是强化环境法律风险的应对机制。企业一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在问题出现时及时回应,防止环境法律风险的扩大;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充分了解自身的环境义务要求和履行状况,从而依法、妥善应对环境监管、环保投诉和环境纠纷。在必要的时候,企业还应当及时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并处理有关事宜。
  五是在决策中充分考量生态环保因素。企业有必要在建设、投资等决策做出之前就充分考量生态环保因素,包括对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及所处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环保监管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准确评估,以提前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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