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指标

“地条钢”产能等不得用于置换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为了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有效压减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过剩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8日)公布了《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

为了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有效压减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过剩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8日)公布了《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于钢铁行业,办法要求,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对于水泥玻璃行业,办法规定,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
  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建设项目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
  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无生产许可的水泥熟料产能,均不得用于产能置换。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不得重复使用。
  “1个必须+6个不得” 加大监督力度
  工信部提出,用于置换的产能须同时满足“1个必须+6个不得”这两个要求。
  “1个必须”指用于产能置换的冶炼设备须在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也可用于产能置换。不在该范围的冶炼设备一律不得用于置换。
  “6个不得”指用于产能置换的产能不得为: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6类产能。
  为避免个别项目“钻空子”逃避置换新增产能,工信部提出,只要建设内容涉及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就须实施产能置换,即“建设炉子、就须置换”。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钢铁处处长 徐文立:开展钢铁去产能工作,包括地条钢以后,整个行业的效益明显好转。但是好转了以后,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各地,包括一些企业,新上钢铁项目的势头又起来了。所以说怎么控制好新增这一块,是我们下一步工作,要重点解决这个问题。

上一篇:瓦轴成为国内钢铁企业高端轴承国产化主力军
下一篇:山西首家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成立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无

市场走势解析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