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对公司影响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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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河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是否在雄安新区开展业务和存在资产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查验,经梳理和查验后确认:
1、截止目前公司未在雄安新区开展业务和存在资产情况。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 [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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