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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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政府出台的《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18年底,压缩粗钢产能506万吨,分流富余职工约2.9万人。到2020年,全省钢铁行…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政府出台的《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18年底,压缩粗钢产能506万吨,分流富余职工约2.9万人。到2020年,全省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和主要工序产品成本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产钢1000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为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积极而稳妥的实施,安徽省全力做好资金落实支持,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费用,确定了中央和省共同承担50%,市(县)和企业共同承担50%,企业承担费用兜底责任基本原则。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去产能企业盘活用好退出产能涉及的国有土地资源,重点扶持马钢。此外,加快“三供一业”移交,加快推进马钢集团公司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完成“三供一业”移交。2016年启动实施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目前,马钢正按照安徽省政府划定的路线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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