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昌
最近发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年~2020年)》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是推动“僵尸企业”应退尽退,并将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靠银行续贷等方式生存的企业实施整体退出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僵尸企业”和低效产能,停止财政补贴,停止银行贷款,妥善安置职工,促其退出市场。支持地方和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途径,退出低效产能。发挥专项奖补资金等激励政策的作用,鼓励产能规模较大的地区主动压减钢铁产能。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处置“僵尸企业”所造成的短痛,最终可以换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利好。因此,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关键是清除“僵尸企业”和“僵尸产能”。
据研究机构对上市公司分析,在各工业行业中,钢铁行业中的“僵尸企业”所占比重最高。另外,钢铁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人员多、资产大,去除钢铁产能对社会稳定和银行不良贷款都会带来较大影响。因此,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做法是,尽力采取不断增加贷款和财政补贴等办法维持亏损企业长期存活。尽管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但在不断续贷的支撑下,企业耐亏损能力依旧不减,而且能够长期占据市场,从而加剧了产能过剩并持续打压市场价格,直接影响优良企业的运行效益,甚至导致行业陷入行业性亏损。
2016年初以来,钢铁行业经营状况比2015年有较大改善。1月~9月份,钢铁行业实现了扭亏为盈,销售利润率由负数转为1.27%。但仍有一些企业继续亏损,不少企业仍然靠银行贷款和政府补贴生存,资产负债率在已经过高的基础上继续攀升。
笔者将持续亏损3年以上、2016年前3个季度继续亏损、资产负债率再度上升的10家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数据(2016年1月~9月份数据)进行了统计(如下表)。
对表格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
一是这10家钢铁企业主营业务长期亏损,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为-11.23%,主要靠银行续贷、增贷和地方政府补贴维持生存;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90.81%,同比(2015年同期为87.59%)升高3.22个百分点,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二是这10家亏损的钢铁企业2016年年化钢产量合计约5589万吨,占到了全国大中型钢铁企业中亏损企业全年钢产量(约1.3亿吨)的43%,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数字。
三是如果不及时处置“僵尸企业”,他们将继续挤占钢铁行业的市场空间,打压钢材价格,直接影响优良企业的效益和转型升级能力,可能导致钢铁行业长期处于衰退状态。
针对如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笔者有4点建议。
一是鉴于“僵尸企业”大多属于国有企业,建议各级国资委或有关资产管理机构,根据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对“僵尸企业”的清理标准,即“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予以出清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僵尸企业”名单,将处置进程予以公示,并报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二是各级政府建立对钢铁企业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参照对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实施停牌的监管办法,对亏损企业实施常态性监管,要求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实现减亏、扭亏。许多严重亏损企业的实践证明,通过调整企业结构和生产结构来“减肥瘦身”,既能化解无效产能,又能摆脱“僵尸企业”困境。
三是支持大型钢铁集团出清那些被地方政府“拉郎配”背上的沉重包袱。特别对一些严重亏损、长期靠集团内部补贴而存活的子公司,其所在地的政府有必要在人员安置和奖补政策上给予充分的支持。
四是要坚持按国务院提出的标准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防止一些地区逐级分配指标,层层下任务,搞“一刀切”的办法,以避免伤害优质产能,留下“僵尸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