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化解产能过剩指导意见 或有利于钢铁企业盈利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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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件:今日国务院公布化解产能过剩指导意见。主要涵盖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意见主要包括:1、充分认识化解…
主要事件:今日国务院公布化解产能过剩指导意见。主要涵盖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意见主要包括:1、充分认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3、主要任务;4、分业施策;5、政策措施;6、实施保障共六方面内容;
行业盈利恢复的两种方式:决定市场参与者盈亏变化主要是两个方面——行业产能 利用率和具体企业在加工成本曲线中所处的相对位置。前者主要着眼于周期性需求变化,而后者主要是企业在行业中中长期成本地位。企业是无法改变行业周期的, 但可以在了解周期的基础上优化自己的市场地位。因此企业盈利的好转,有两种可能性,一方面是阶段性行业周期转变下产能利用率的上升,另一方面是成本曲线中 相对位置的位移;
政策导向:1、调整产能结构,严格限制新产能进入,同时通过能耗环保手段压缩 现有产能。目前国内钢铁节能减排管理有待完善,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有待进一步系统优化。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普及率较低。烧结脱硫尚未普及,绿色低碳工 艺技术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近期京津冀地区环境污染压力加大,若后期政府部门通过能耗环保指标对现有产能进行实质性裁剪,可能将对目前成本相对较低的民营 钢企造成打击。2、扩大国内外需求,推广钢结构在建设领域的应用,提高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领域钢结构使用比例,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高发地区推广轻钢结构 集成房屋等抗震型建筑;推动建材下乡,稳步扩大钢材、水泥、铝型材、 平板玻璃等市场需求。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提高建筑用钢、混凝土以及玻璃等产品使用标准,带动产品升级换代。推动节能、节材和轻量化,促进高品质钢材、铝 材的应用,满足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快培育海洋工程装备、海上工程设施市场;投资策略:本次政策核心在于供给端调整,若得到贯彻实 施,将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通过供给结构与需求端双向调整,同时行业内整合后竞争压力缓和,可以进一步提升行业产能利用率及伴随的行业盈平。当然这一切 的前置条件必须是政策执行力度,我们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密切跟踪。从近期一系列政策出台的情况来看,本次可能“被环保”钢铁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环渤海地区。如 果当地产能利用率下降,将有利于非区域内钢铁企业盈利恢复,同时当地产能大部分以棒线材为主,可以关注如方大特钢、三钢闽光等建材钢企业。当然非当地行业整体利用率的上升,也将惠及板材类企业,如ST 鞍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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