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钢贸商“跑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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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有些地方有些行业出现老板跑路事件之后,跑路现象借着经济寒流回潮,尤如病毒一般在各个行业里蔓延开来。春节一过,一直被认为行业风险较小的钢贸圈也出现了数件跑路案,一时间闹得人心…
如果把“跑路”与企业倒闭等同起来的话,这样的事情也应是习以为常的,每年都会发生。更何况,我国新生代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一年半,随便在什么时候遇到类似企业倒闭的事情都不足为奇。当然,“不足为奇”并不等于无所谓,特别是在经济寒潮回流的当下,更应重视“跑路”对行业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快形成应对预案,把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将“跑路”的老板抓捕归案,严惩不怠。当然,出了事,仅仅义愤填膺是不够的,还得探究一下“跑路”之因,设法减少“跑路”之毒的侵害,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经营环境。
政策保持稳定
我国的市场经济被大多数人视为“政策市”,也就是说政策不但肩负着市场经济导向的作用,在某些时间段的某些事件中还左右着行业发展的命脉。因此,对于行业发展来说,每个企业都希望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政策。在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期间,从发布到相关部门具体执行,需要有一个过渡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过渡”往往会被“突然”所取代。
去年11月2日,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有关钢贸行业的警示预报。从11月15日到12月15日期间,几乎所有的银行对钢贸行业均采取了紧缩贷款的措施。钢贸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钢材产品融入金融属性后,几乎90%以上的大中型钢贸企业都离不开银行的支持,因此,受各大银行紧缩政策影响的这一个月,被业内称为“惊心动魄30天”。其间,上海地区相关商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了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作用,特别是上海钢铁服务行业协会还组织了数次企业家座谈会,政府有关部门在倾听了来自行业的声音后,积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召开银行与钢贸企业代表座谈会,对警示预报作了解说,希望银行方面一如既往地支持钢贸行业。回想起这一个月,不少钢贸企业老板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为周转企业资金愁白了头。如果银行方面不在紧缩一个月后及时作出调整的话,可能会有许多无辜的钢贸老板“被跑路”,即或不“跑路”也会在完成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后倒闭。在我国现实的经济环境下,有相应稳定的政策来支持对于一个市场的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确保资金安全
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会陆续出台多种多样的优惠政策,这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任何情理之中的优惠政策决不能应用过度。优惠过了度,就很有可能造成日后无法避免的伤痛。
在最近发生的有些“跑路”事件中,就有过度优惠政策所造成的。如有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把引驻企业能够得到贷款作为优惠条件之一。这样一来,确实能吸引一批资金短缺的企业入驻。但是,这些企业既然是冲着贷款来的,入驻后就会把融资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能贷到款的,自然会留下来;不能贷到款的,绝大多数会以撤离相“要挟”。此时此刻,如果放松对企业资质的审查,失去规范操作和必要的监管,无疑就会给个别“问题”老板创造“跑路”的条件。
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应把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决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顾理应放在首位的安全性。因此,在把融贷款列入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后,更要加强企业资信质量调查,按正常的制度、程序和手续办理融贷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减少莫名费用
全球金融风暴来袭,我国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唯一可称得上“一枝独秀”的行业便是银行业,不少大银行的日均赢利能力都保持在数亿元以上,这在国际上是绝无仅有的。君不见,即或是“金融大鳄”在受到金融危机侵害时,其标志性事件就是不少银行要倒闭,而在我国却表现出耐人寻味的高盈利。有些银行把理应支持各行各业发展的贷款,在众多所谓合情合理合法的幌子下,变成为有条件的贷款。除了收取规定利率外,还巧设名目,额外收取诸如手续费、管理费之类的费用,使得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获得超高盈利。这样的有条件贷款,对需要社会各类资源支持的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会影响到企业盈利能力,使原本处于“跑路”和“不跑路”之间的企业,加大了倾向性选择的砝码。
据说,在有些时间段里,有些企业从银行贷款所支付的月息率,加上“七七八八”的费用,竟然高达2.4%~2.5%。也就是说,贷来的钱用在经营上,必须产生2.5%以上的盈利。否则,好一点的话,就是白白地为银行打工;搞得不好,还得“倒贴”。可是,这两年恰逢钢贸行业进入低谷期,高成本贷来的钱投进去必亏无疑。于是乎,贷到钱的商家便把钱投到希望能产生高盈利的行当。能产生月息超2.5%以上利润的,自然皆大欢喜;而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就得为还贷背上沉重负担。
守住道德底线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重新起步的产物,尚处在成长期,套用“自立、自强、自律”来要求企业,还是比较匹配的。从政府层面来说,不仅仅是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企业成长的空间,而且还担负着培育、引导企业发展的重任。从企业层面来说,图谋发展必须要做到“自立、自强、自律”,而“自律”又是这“三自”中的基础。可以说,没有“自律”,就不可能“自立、自强”。如何做到“自律”?在笔者看来,其核心就是一个字:“诚”。
当一个企业家主观上缺失了“诚”,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不能自律。手头没钱的时候,就会不顾一切地去“抓”钱;有了点小钱时,就会不自量力地为一些有可能赚到大钱的事去冒风险;即便积累了一定量的资金,也会呈现“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心态,直到“跑路”收场那一刻。因为心中没有“诚”,总是把违法乱纪当作“擦边球”来打。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到了“东窗事发”之时,心中无“诚”的老板也就别无选择,只得以“跑路”了事。说到底,“跑路”不能把主要原因归咎于客观生存环境上,而是主观上背叛了“诚”,没有守住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所酿成的恶性案件。
因此,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应极力倡导和谐文化,而和谐文化是由各行各业的行业文化组成的。钢贸从业人员就应该在创建钢贸文化时,根据新的历史时期赋于我们的社会职责,以“诚”作为钢贸文化的核心,通过文化影响把“诚”的内核输送到从业人员的心里。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跑路”之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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